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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最新审计报告49部委均有糊涂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10: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改委收1340万赞助费 ●国资委挤占资金5190万●最高法挪用业务经费1064万 ●铁道部违规收费1517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9月19日电 国家审计署19日发布2007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等49个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审计发现,上述部门单位都存在着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已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提出了整改建议。目前各单位正在整改中,部分违规资金已获纠正。 【审计对象】 发展改革委(46个下属单位和企业) 举办大型会展收取千万赞助 2005年,发展改革委举办“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2005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向23家企业收取赞助费840万元;2006年,发改委下属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为筹集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原始基金,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取赞助费500万元。 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其中4482.01万元建设资金归还了应由生产成本承担的项目贷款利息,251.08万元发了奖金。 整改情况: 对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会等向企业收取赞助费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后将申请相关经费,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再向企业收取有关费用;对违规占用、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问题,已就石油储备基地贷款还本付息专题请示国务院,并会同财政部抓紧制定项目建设奖励办法,纠正挪用建设资金发放奖金问题。 【审计对象】 教育部(9个所属单位) 两所高校违规大搞基建项目 主要问题: 2002年至2004年,教育部所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以校园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学生公寓17号楼三个项目基建贷款8000万元的名义申请并获得财政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资金380万元。但实际并未贷款,上述380万元利息补助资金被用于该校其他建设项目。 2002年,教育部所属北京邮电大学在未办理基建工程立项手续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在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宏福校区。2003年,采用以租代征方式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300亩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等项目,投资共计1.47亿元。 整改情况: 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已于2007年6月将项目资金收回,按预算管理程序重新安排使用;对北京邮电大学自行建设宏福校区的问题,已对该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尽快整改,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审计对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5个下属单位) 首都机场集团挪用23亿元 主要问题: 所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挪用专项建设资金23.1亿元。 2006年,经发展改革委批准,该公司发行“06首都机场债”40亿元,专项用于首都机场扩建工程。2006年2月至3月,该公司挪用其中23.1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投资等。 2. 自行拼盘建设综合大楼。 2006年6月,该公司在已有办公楼的情况下,未经审批,以办公楼、会议培训中心和专业化公司大楼等6个项目立项,自行拼盘建设集办公、培训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建筑面积18.29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0.88亿元。 3. 违规收费496.68万元。 2003至2006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自行收取首都机场候机楼隔离区证件费266.6万元,支出45.55万元,结余221.05万元;2002年至2006年,该分局交通巡察支队违规收取航空活动区驾驶证、民航车辆牌照费等230.08万元,支出175.99万元,结余54.09万元,未在账内反映。 整改情况: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挪用专项建设资金、自行拼盘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正在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此外,民航总局按照审计建议,正在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审计对象】 铁道部(30个所属单位) 部属信息中心问题资金数亿 主要问题: 2003年至2006年,铁道部委托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进行评审,用铁路建设基金按过去定的标准支付评审费3983万元,高出政府指导价2741万元,主要用于该院经费支出。 2006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铁道部对进入铁路营运线的企业新建和维修自备车,按照新建车辆造价的2‰、修理车辆检修费6‰的标准收取车辆验收费,共计收费1517.82万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 2003年至2005年,经铁道部批准,铁道科学研究院建设环控中心楼,投资概算299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该院以二次改造项目名义自筹资金追加投资,超概算873万元。 所属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问题多多,主要问题如下: 1.1996年,该中心所属某工程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开设外汇账户,形成账外资产。截至2006年底,账外资产为147.21万美元。 2.1994年至2006年,该中心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开办100多家子(分)公司,在铁路项目建设中,利用这些所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增大铁路项目支出1.61亿元。 3.1995年至1999年,该中心及所属某计算机公司等单位以虚开发票、多付货款方式将企业资金转到账外(铁道部内部审计部门曾核定此账外资金有1.36亿元)。由于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在审计中隐匿资料,未提供该账外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署已将此问题移交铁道部进一步查处。 4.该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4146.23万元,以及中心原主任等人涉嫌重大经济问题,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整改情况: 除信息中心境外非货币资产清理问题尚在处理外,目前已全部落实审计决定。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已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收费,并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批;对信息中心利用关联交易加大铁路项目支出、所属公司设立账外账等问题,铁道部已对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进一步查处。 【审计对象】 信息产业部(18个所属单位) 两通信管理局超标建办公楼 主要问题: 部分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 2005年,福建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6650.8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信产部申报建设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投资额4930万元的“综合业务楼”,在得到批准后,2006年2月又决定将建筑面积调增为15000平方米、总造价调增为7799万元;2004年,宁夏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4058.91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的办公楼建设项目,得到批准。2006年3月,该局将其建筑面积调整为6000平方米。 整改情况: 对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的问题,信息产业部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违规建设的坚决停建。 【审计对象】 文化部(10个所属单位) 挪用文保经费购买办公大院 主要问题: 2005年12月,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恭王府维修保护工程专项经费”2500万元购买北京柳荫街24号院,作为办公用房。 整改情况: 文化部已制定了资金归还计划,力求在年内将资金逐步归还。第一笔归还资金200万元已于2007年7月5日到账。 【审计对象】 卫生部(8个所属单位) 数家下属单位乱收费三千万 主要问题: 2000年至2006年,卫生部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工本费等3754.15万元。 抽查卫生部所属或所管理的7个单位的72个教育培训项目,有6个单位的43个培训项目(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9.7%)收支未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其他单位承办,2006年共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整改情况: 卫生部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并正在与收费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还制订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审计对象】 中国人民银行(15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14个分支机构) 人行西安分行挪用七千万元盖了职工住宅 主要问题: 2006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其所属3家分支机构在邮电费、差旅费等科目中,列支发放在职人员补贴奖金等1735.77万元;分行本级在办公费用中,发放岗位责任奖等392.68万元。 截至2006年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存人民银行总行拨付的办公楼建设资金1.2亿元,其中7804万元被该分行挪用于建设职工住宅楼,794.42万元被用于向职工发放住宅楼装修补贴。 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认真清理纠正工资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等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政策清理和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 【审计对象】 海关总署(5个所属单位、18个直属海关) 大楼已经亮化还在要钱“亮灯” 主要问题: 2006年,海关总署本级在行政管理费基本支出中挤列应由行政管理费项目经费列支的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款6500万元,用于海关总署东配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设备及辅助工程和绿化及配套工程等维修改造支出。海关总署在建造综合楼过程中,还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接待用房面积的问题。 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此类问题涉及成都等10个海关的65个项目,问题金额3280.87万元。如2004年和2005年,长沙海关所属衡阳海关未经海关总署批准,将以前年度项目经费170.59万元调至基建账户,用于衡阳海关新办公楼基建支出。 2.部分项目申报内容不实。如2005年,杭州海关在新大楼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已于2002年随同大楼基建项目一起完工的情况下,又以“新大楼亮灯工程”名义申报并获得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充自筹基建资金。 整改情况: 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海关总署表示今后将严格预算约束,不再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对建造综合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行为,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 【审计对象】 国家环保总局(10个所属单位) 科技专项资金投资办了企业 主要问题: 1998年,环保总局将以“工业点源污水流动式工厂处理技术科研与示范工程”名义申请的4000万元科技三项费,实际用于中晟环保公司的验资注册;1999年,环保总局以“治理白色污染研制开发代用品”名义申请科技三项费2000万元,其中的1850万元被中晟公司用于炒股和对外投资,其余的5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拨给天津市绿岛公司和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公司,用于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支出。 按规定,环保总局下属化学品登记中心执收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征收截止期限为2006年3月。在有关主管部门尚未书面批复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下,化学品登记中心继续收取该项费用共计589.98万元。 整改情况: 对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的问题,环保总局已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对延期收费的问题,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收费审批事宜。 【审计对象】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4个所属单位) 摊派房租千万大办豪华会议 主要问题: 向所属单位摊派房租、会议费等1003.26万元—— 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摊派房租720万元。2005年和2006年,南水北调办为解决租房办公每年360万元的房租资金缺口,要求该中心从行政事业类“稽查经费”项目和“专家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中分别列支房租320万元和400万元。 向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283.26万元。其中:2006年摊派给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129.85万元;2005年和2006年摊派给监管中心共计133.56万元;2005年摊派给南水北调办政策及技术研究中心19.85万元。 会议支出超标准,支出757.19万元—— 2005年至2006年,南水北调办召开的49个会议(会议费支出共341.63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政研中心和监管中心召开的47个会议(会议费共415.56万元)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上述会议实际人均支出均超过了规定的支出标准,如2005年7月南水北调办在北京召开的“南水北调工作协调会”,人均房费和餐费为598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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