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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六部局联合检查猪肉质量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15:00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实习记者刘昕报道 由商务部牵头组织,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共同参加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小组9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对猪肉市场、屠宰企业、餐饮企业及生猪进京的高速路口进行了联合大检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猪肉安全质量是国务院布署的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8个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到2007年年底,做到两个100%,一个95%。即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据悉,猪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将从北京开始逐步向全国推进。

  在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猪肉交易大厅,检查组看到每排猪肉前都标有生猪的产地,在市场的质量检测室门口的标示板上注有来源地猪肉检验的水份含量的数据。记者注意到,所有来源地的猪肉含水量都在标准值77%以内,说明所有在售猪肉均为达标产品。检查组现场抽查了部份猪肉,测试值也都符合标准。市场有关人员表示,由于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今年以来都没有出现猪肉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在北京二商集团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组参观了生猪从屠宰加工到冷藏储运的全过程。据介绍,为确保猪肉

食品安全,企业不仅要通过相关体系认证,还要严格控制生猪来源,采用大型养殖基地的猪源,将食品安全放在经营管理的第一位。

  在京沈高速的白鹿收费站,检查组对路过的运载冷冻猪肉和活猪进京的车辆进行了抽检,发现所有生猪运载均具备“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而在随后抽查的一家餐饮企业记者也看到标明了市场、产地和日期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企业介绍说,这种“票随物走”的制度有效规范了肉品供应的流程,也规避了企业的风险。

  黄海在本次检查行动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工作上会进行3个方面的布署:一是按照现有的关于屠宰、食品安全和卫生等各方面的法规,严格执行;二是对屠宰场和餐饮企业开展重点抽查;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再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的力度。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商务部牵头,其他部委和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共同作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争取年底猪肉市场的安全保证得到进一步提高。

  商务部特设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10-65124304,并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子站上开设“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zrzxscyxs.mofcom.gov.cn)欢迎群众举报,同时也接受包括媒体在内的各方新闻舆论的监督。

  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徐息和介绍,9月4日,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

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分不同阶段作出了工作部署,并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国务院赋予的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商务部还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生猪屠宰行业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环节提出了工作要求。下一步,为落实好上述工作方案,商务部将组织督察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指导各地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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