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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中国将开征燃油税 养路费等同时停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07: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王宇 刘琳) 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13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 曹聪表示,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今后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据介绍,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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