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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望允许境外机构到境内发行公司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21:1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12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将来条件成熟了,境外的机构完全可以到境内发行公司债券。 屠光绍说,公司债市场正在试点,如果试点非常顺利,公司债市场发展得比较顺利的话,它的覆盖面会不断扩大。 他说,目前试点只是选择上市公司。将来条件成熟了,境外的机构完全可以到境内发公司债。这标志着市场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标志着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推进。 屠光绍认为,中国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在当前中国的融资体系中,依靠银行体系进行间接融资比重较大,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这不利于金融结构的完善,而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既包括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屠光绍说。 他表示,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非常缓慢,在债券市场中相对于国债,公司债的市场发展也比较慢。 “无论是从总量上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要求,还是完善结构的要求,公司债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屠光绍说。 中国证监会8月14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标志着中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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