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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居民可持身份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1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1200万家企业5.8亿自然人已进入数据库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11日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称,居民可持身份证到相关部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针对有网友关于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提问,邵伏军介绍说,个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去查询。若发现不是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记录,可向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也可以直接找报送信息的商业银行反映,提出异议,要求核查。 邵伏军指出,负面信息在国外一般保存七年,破产记录一般保存十年,我国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信贷征信管理的有关法规,会在有关条例里面明确,估计会很快出台。 另据邵伏军介绍,我国除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外,还有一些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这些机构走的是商业化道路。个人和企业使用征信报告目前不收费,至于今后的发展模式,相关部门正在研究。 邵伏军称,我国目前已有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囊括1200万家企业和5.8亿自然人。 邵伏军介绍说,个人数据库和企业数据库分别于2006年的1月和7月正式运行。里面既有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也有信用信息,还有遵纪守法的信息。截止到8月,共有1200多万家企业已经录入到企业数据库,有5.8亿自然人进入了个人数据库。 数据库包括三方面内容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居住、职业等,企业的法人代表、注册信息等基本信息;信贷交易记录,借款情况,还款情况以及拖欠情况;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如遵纪守法的信息,就企业而言涉及是否违反环保方面的有关规定,税务方面的欠税信息,还有产品质量情况,缴纳社保资金的情况等等。 数据库体现四大作用 方便有信用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贷款行为;对银行而言可防范信贷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消费,对于以前记录比较好的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对社会信用环境也会有一定的改善,对信用文化的提倡、培育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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