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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部署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13:15 国家发改委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保证全国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好相关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投放,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适时动用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满足群众节日消费的需要。加强产销衔接,组织好粮油、肉禽蛋奶、蔬菜、食糖等重要商品的调运。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通知提出,要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完善各项价格应急预案,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副食品进入市场,确保群众节日消费安全。组织开展节日专项价格检查,规范粮油、猪肉、月饼等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医药、运输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确保24小时全天候畅通。 通知强调,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尽快落实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切实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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