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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铭:风电电价仍将通过招标确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11:04 《财经》杂志网络版
发改委在进行了调查后,确信固定风电电价过于困难,而招标有助于降低风电成本和价格,且无碍于中国实现风电发展规划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李其谚】在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表示,中国对风力发电的定价,将继续采用招标的方式,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风力发电的成本和价格逐步降低下来”。 这意味着,风电的定价政策在经过两年的争议后,发改委仍然坚持了最初的定价原则。 风电的定价问题,长期以来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焦点所在,争议频频,主管部门在此问题上也举棋不定。 2003年,国务院电价改革方案规定,风电暂不参与市场竞争,电量由电网企业按政府定价或招标价格优先购买。发改委则从2003年开始推行风电特许权开发方式,即通过招投标确定风电开发商和上网电价。 2005年11月8日,发改委办公厅在一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风电的上网电价将采取固定电价,风电电价由两部分构成,即以燃煤为参照的标杆电价加每度电0.25元的风电补贴电价。 转至2006年年初,在正式颁布实施的细则之中,这一规定被改成“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然而,在试点招标的过程中,屡屡出现“跳楼价”,这加深了业界对于风电发展前景的担忧。如华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03年投中的江苏如东1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就出现0.39元/度的低价。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施鹏飞直言,这样的低价将使整个风电产业陷入亏损,中国也将因此错过风电发展的机遇。 2006年2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华电国际、三峡能源公司均获批了位于江苏的风电项目,三家公司获批的电价为0.487元/度,等同于一年前江苏东台特许权招标项目的中标电价。 其时,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山对《财经》表示,三公司拿到的项目,其价格是以前招标形成的价格。至于今后风电产业的发展方向,他指出,“至少近期主要仍用特许权招标的方式进行”。 2007年9月4日,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重申了国家主管部门坚持招标形成风电价格的决心。陈德铭表示,近年来确实有企业对风电招标的办法提出了批评,发改委也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分析。“我们曾经研究过,能不能对风电的电价进行固定,但技术条件告诉我们这是非常困难的,要对离地面70—100米高空的风,365天中每天的风速、风量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并且在10年到20年里判断准确,以此来定电价,基本上不可能的。中国东南西北的气候变化差异非常大,西北内地和沿海之间,有时候风量成倍变化,所以目前对风电固定电价,技术上还不具备。”陈德铭说。 陈德铭认为,招标的方式有自己的优势。“要降低风电价格,就需要用比较先进而又比较便宜的设备。如果完全用国外的昂贵设备,又要降低风电价格,可能是不行的。所以有很多国外的风电大企业已经把他们的设备加工厂搬到中国来了,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 陈德铭认为,在目前机制下,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所列出的到2020年实现300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的目标,是“可能实现且有余地的”。不过他同时指出,中国的风力发电也面临一定困难:首先,中国缺少大量的气象资料和海上的风力资源数据;其次,风力发电中非常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和电力安全;再次,风力设备的制造和研发也存在一定困难。中国目前能够生产1.5兆瓦,就是1500万千瓦的风机。 陈德铭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价格近期无法完全放开。这是“因为技术发展的限制,目前无论是风电、太阳能发电还是其他可再生能源,它们发电的成本都要比煤发电的成本高得多。如果完全放开的话,结果可能会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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