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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国路在何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15:15 《财经》杂志
《财经》记者 李虎军 中国研发投入总量、增长速度以及研究人员数量均排名世界前列,但仅仅这些是不够的 8月27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下称经合组织)在北京正式发布了《中国创新政策评估》,这也是该组织就中国创新体系发表的首份报告。 OECD由30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包括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众多欧洲国家。目前,中国还只是这一组织的观察员,并非正式成员。此次报告的缘起,是经合组织应中国科技部之邀,自2005年开始着手评估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和政策。 经合组织科技工业部非成员国合作事务高级主管张钢博士对《财经》记者表示, 两年多来,经合组织秘书处和部分成员国的专家,曾数次到中国进行实地走访,并与中国科技部和多位中国科技政策专家密切合作,才最终拿出了这份堪称全面的评估报告。 而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据《财经》记者了解,经合组织还将对报告进行适当的修改,并在今年年内发布更为详尽的版本。 亮色与尴尬 在这份评估报告中,经合组织肯定了中国近年来在研究开发上所做的努力,认为中国在科学技术领域,已经成为“世界上的一个重要角色”。 从1995年到2005年间,中国的研发投入保持了19%的年均增幅。以金额计,每年300亿美元的研发费用,已经位居世界第六。而若以研究人员总数计,中国更是已经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 尽管在2005年,中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数,仅占全球PCT申请数的3%,但申请数却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 然而,在这些亮色的背后,依然掩藏不住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尴尬。 虽然中国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占中国全部研发经费的比重,已经从20世纪90 年代初的不足40%,上升到目前的三分之二以上,但现在就下结论说中国企业已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仍然为时过早。事实上,企业研发经费所占比例的迅速增加,与一些公立研究机构转制为企业有很大关系。 报告批评说,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根本不熟悉创新活动,中国政府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进行的多次体制改革,都未能解决企业的创新难题。 参与了此次评估研究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教授柳卸林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这一点也表示认同。“组装低端产品的利润率越来越低,企业陷入恶性循环,又哪里来钱搞开发?”他说。 当然“异数”也存在。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2006年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的研发投入达到了59亿元,相当于其销售额的9%。不仅如此,在美国硅谷,华为还建立了自己的海外研发中心。而中国另外一家电子业巨头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不仅自身研发费用达到28亿元,同时通过对美国巨头IBM个人电脑部门的并购,进一步了增强了其研发空间和能力。 然而,站在“两极分化”的金字塔尖的永远是少数。张钢博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中国本土企业90%以上没有任何研发活动,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可能不到1%。 中国企业在高技术产品出口方面的糟糕表现,无疑是创新能力低下的一个佐证。根据科技部的统计, 中国出口的高技术产品约有88%都是外资企业完成的。 什么在阻碍创新? 阻碍中国企业走向创新的,有太多的因素。 经营过程中的不当乃至违法行为、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等,无疑都会妨碍市场竞争的效率,从而在根本上影响企业的创新动力。 “如果缺乏透明、公开的市场环境,企业依靠拉关系、炒股票、倒地皮等非正常手段就可以赚到钱,又何苦去搞创新呢?”在柳卸林教授看来,这是一种很自然而然的逻辑。 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也是一个有些老生常谈的问题。毕竟,创新往往是一种风险高、耗时长的行为;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一般都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并且任期相当有限,持续支持创新的动力和能力都会成为疑问。 此外,虽然中国的金融系统一直在进行着市场化改革,但中小型企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的痼疾仍未被消除。 “中国需要培育开放、高效的资本市场来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 经合组织副秘书长帕杜安(Pier Carlo Padoan)对《财经》记者强调。 当然,中国饱受欧美国家批评的知识产权政策,也是一个瓶颈。帕杜安坦言,很多人仍然在担心中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尤其是法律的执行问题。 实际上,跨国企业并不是这种制度唯一的“受害者”。随着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它们最终也会和跨国公司一样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像华为这样的公司,已经在国内市场遭遇到了类似的知识产权困惑。 漫长突破之路 对于经合组织提及的诸多问题,中国科技部也已经意识到。 8月27日至28日, 在经合组织与科技部、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政策中心在北京共同主办高层论坛上,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表示,从 2006年开始,中国政府在体制调整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共出台了60条配套政策,涉及到税收抵扣、金融支持、保护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 就在8月26日,《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也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刚刚履新的科技部部长万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 作为此次《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专家组的召集人,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政策中心主任薛澜教授对《财经》记者表示,与最初出台该法的1993年相比,目前整个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把推动科技进步的一些新思想和做法,以法律形式加以肯定,是完全必要的。 他指出,草案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修订。比如,草案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可以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国家利用基金等方式为贷款提供贴息、担保,并且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与企业技术产业化等,“这些措施比以前实在多了”。 不过,薛澜承认,《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通过后,还需要配套实施政策。“怎么去执行,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他对《财经》记者强调。 柳卸林教授也有同样的担心。在已经出台的60条配套政策中,对企业益处很大的一条,就是“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早在1996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就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 50%扣应税所得额;但各地税务部门因担心影响税收收入,导致这项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很多企业难以享受优惠。 很显然,并非在所有问题上,科技部和经合组织都有着一致的看法。 《财经》记者注意到,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及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多位官员在高层论坛上发言,但没有一位官员出现在经合组织关于中国创新政策评估的新闻发布会上。经合组织副秘书长帕杜安也强调,这个报告“只代表OECD 的观点”。 比如,按照国际上的经验,在创新体系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确保科技项目申请、审批的透明性,以及良好的评估手段。在欧盟一些国家中,决策部门已经聘请国际上的独立专家和学者,参与对其科技政策以及具体项目的审议和评估。 在中国,目前的科技项目申请中,虽然也逐步采取了在线申请、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等措施,但科技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显然还与人们的期望值相去甚远。中国也成立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可是由于这个中心隶属于科技部,很难对科技部的项目或政策做出独立和公正的评价。 在经合组织科技工业部部长田中伸男看来,“独立的评估,对一个科技项目或政策的成败至关重要”。 薛澜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柳卸林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认同这一观点。因为一旦评估不能公正、独立地开展,不仅会极大地降低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会滋生学术不正之风。 要理解这种潜在的分歧并不困难,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科技部本身更多地是作为一个政府行政机构的一部分而存在,它与经合组织这种国际性组织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以这份评估报告为例,经合组织更多地强调通过法律以及其它激励措施,以便让市场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毕竟,科技政策不应该是少数人的“精英游戏”。 实际上,整个创新理念的转变,远非科技部一家可以承担。如果各政府部门不能形成合力,离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一过程将很难完成。 目前,中国的研发经费占 GDP的比例为1.41%,仍然低于OECD成员国2%以上的水平。不过,对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中国来说,研发经费的持续增加或许不会太难。 “比增加科技投入更难的,是如何营造有助于创新的市场和文化环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政策中心主任薛澜教授对《财经》记者强调。正如经合组织在其评估报告中提到的,中国过去太多关注“硬件”,反而忽略了“软件” ,即公众对科技和创新的理解、企业精神的形成等。 很显然,中国要想成为美国、日本等 OECD成员国那样的超级科学技术大国,真正建立起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前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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