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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做出调整 500亿缺口有望填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7: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 王炜)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对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做出了一定调整,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由“不得低于5%”上调到“不得低于10%”,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面临的资金难题有望缓解。 总的看,如果将覆盖面扩大到100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年的资金需求至少497亿元。对此,《意见》提出,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收入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齐骥为大家算了一笔账,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为2978亿元,其中10%也就是近300亿元。住房公积金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成本以后,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大概有100亿元。加上财政预算的支出,500亿元的资金缺口有望填补。 同时,《意见》首次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到“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这一新的高度,体现了其严肃性和重要性,有利于督促地方政府将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改变此前某些城市“该花的钱花不出去”的现象。 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齐骥透露,下一阶段要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证土地供应,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同时,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重点是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这一阶段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结束时,我们将继续公开曝光和处理一批不法的开发商,目的是尽可能地减少非市场因素造成的房价不正常上涨。” 齐骥还表示,当前各地大力建设的“两限房”并非保障性住房,而是限地价、限房价的一种政策性商品住房。近段时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已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畴。今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要纳入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其产权关系、建筑套型标准和供应对象都要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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