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行业协会调价之手VS政府有形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宋蕾

  昨天,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做客中国政府网表示,目前该司已查处了全国大批价格串通、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案件。他同时曝光了湖北荆州、浙江嘉兴、重庆、吉林省吉林市、河北衡水、陕西西安六个典型案例。

  上述案例中五项来自下游食品行业,也是本轮上游粮食、肉蛋价格上涨后,备受压力的餐厅和副食加工企业。这些案件曝光时间集中在8月初。

  据张满英介绍,湖北荆州和吉林省吉林市物价局查处的都是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而浙江省嘉兴、重庆市物价局制止的则是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这些案件过程颇为相似,均先由当地某餐饮协会在媒体宣布,部分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某天起价格将统一上调一定额度。当地物价局于是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查处。

  重庆火锅案比较典型。张满英说,重庆市物价局目前已叫停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8月中旬,重庆几家较大的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物价局方面认为具有串通合谋涨价的嫌疑。张满英指出,目前,已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各火锅店当场撤除了加收锅底费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现协议统一涨价等类似行为。

  除此之外,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的是网吧价格同盟行为;陕西西安市查处的则是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当地部分超市在鸡蛋价格上做虚假文章。

  张满英介绍,经营者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有5种主要表现形式: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

  他指出,经营者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处罚规定》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