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定最严“禁烟令” 对电子烟说“不”引关注

深圳拟定最严“禁烟令” 对电子烟说“不”引关注
2019年04月25日 17:06 新京报

  被烟民奉为“戒烟神器”的电子烟,也将被纳入控制吸烟条例了?4月23日,关于深圳拟出台史上最严“禁烟令”一事,再一次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2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就曾引发一波热议。4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审议。烟民感慨,“看来政策真的来了。”

  禁烟范围从室内延伸到室外、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违规吸烟不再劝阻,而是直接罚款,此外,学校出入口50米内不可销售烟草制品等4条规定,带来了不少讨论。

  吸电子烟是否算吸烟,一直存在争议。有专家表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被禁“符合国际对电子烟认知潮流”。

  此前,南宁、杭州、澳门、香港等地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

  4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截图

  控烟《修正案(草案)》4大改变被指史上最严

  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简称控烟条例)是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

  自实施以来,深圳控烟执法部门5年多的时间累计对8万多名个人进行了处罚,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开出了23个;累计罚款374.5万元。其中,对违法吸烟者罚款332.5万元,对控烟不力的场所罚款42万元。

  今年4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通过对比现行《控烟条例》,新京报记者发现,《修正案(草案)》将禁烟范围进行了扩大。由此前的室内公共场所延伸到了室外。

  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有烟民以“未经劝阻”为由逃避处罚。

  为此,《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修正案(草案)》还新增了“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

  在这份《修正案(草案)》中,电子烟也被纳入到了禁烟范围,引发了较大争议。《修正案(草案)》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这意味着电子烟也将被列入控烟的“黑名单”。

  现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截图

  政策引市民质疑 电子烟厂称没有应对措施

  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禁烟的城市,深圳此举引发社会关注。有不少网友对这一拟出台的政策表示“很看好”,并希望“快点在全国普及”,实现无烟环境。

  方女士希望“赶紧禁”,她说,有时候她出地铁时,看到有些人烟瘾犯了直接在手扶电梯抽烟,烟味飘到后面,谁管孕妇还是老人小孩在后面,这让她很生气。

  “请问深圳禁烟是怎么个禁法儿?”,在新京报记者采访中,多数深圳市民也对禁烟措施的具体落实及执法覆盖面等提出了疑问。

  一女市民表示担忧,“光有政策,难推进落实,即使执行了,又没有对执法人员权力的监管,不现实。”

  4月23日晚,一网友在“深圳出台最严禁烟令”微博话题下发帖称,每次走在街上,前面的人抽烟,后面一条街的人跟着抽二手烟,路就这么窄,想避都避不开,“对吸烟者罚款,执法触角可以实现全覆盖吗?”

  深圳首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电子手表、电子烟等电子产品的外观设计,业务面向全国各地。今日(4月25日)下午,经理蒋先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电子烟业务大概占他们所有业务的20%到30%,而深圳市禁烟令目前对他们公司的业务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我们还是会接到各地电子烟厂商订单。”

  “深圳智宇精密五金”是一家包括电子烟的电子产品生产厂商,负责生产电子烟雾化器雾化芯等配件定制,业务面向海内外。

  今日(4月2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该生产厂商经理张先生,他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张先生称,虽然目前明令禁电子烟的城市不多,但自从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公司电子烟业务确实受到影响,未来可能会遭受到非常大的冲击,目前没有具体应对措施,“国家禁电子烟,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根据市场导向来,市场有需求,我们就生产,市场没有需求,我们就少生产。”

  “电子烟业务受损,公司就用其他业务补上”,作为一个电子烟生产厂商,张先生认为电子烟有其优势:“我本身不吸烟,但是知道电子烟有不同的口味,我认为它本身就是帮助人们戒烟的,有其存在的道理。”

  专家: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符合国际认知

  新京报记者发现,在以往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烟范围存在一定争议。

  今日 (4月25日),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世界卫生组织及很多科学研究已经证明,电子烟实际上也产生二手烟的危害,它也是以尼古丁和烟草的提取物为主。”他认为,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是“符合国际对电子烟认知的潮流”。

  在深圳一科技公司上班的吴春荣(化名)长期使用电子烟,今日(4月25日)下午,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在“烟圈”里,电子烟是一种“戒烟”神器。

  不过,电子烟是否具有所谓的“戒烟作用”,却受到了专家质疑。

  张建枢告诉新京报记者,很多人用电子烟来戒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反而很多人因为对电子烟的认识不清晰,会因为吸电子烟染上烟瘾后,再去吸传统的卷烟。

  对于室内禁烟到室外禁烟的转变,张建枢表示支持,“这也是符合国际潮流的,烟草对人类的身体百害无一利,所以应该逐渐地去限制它。在室外一些人群密集、青少年和妇女比较多的区域也应当施以严格的控制。”

  对于违规吸烟直接罚款的条款,张建枢认为,过去很多城市规定,对于在公共场合违规吸烟者,要先对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才能进行罚款,“这样执法的时间成本太高,对于很多不自觉的人要劝阻多次,并且很难真正起到规范作用。”

  盘点:杭州、南宁等地已对电子烟说“不”

  新京报记者检索媒体公开资料发现,对电子烟说“不”的城市不是只有深圳。早在2015年,南宁就率先明确了“吸烟”概念,包括“电子香烟等烟草替代品”。此外,杭州、香港、澳门均在今年年初,明确禁止了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南宁:4年前电子烟被纳入控烟范围

  早在2015年6月30日南宁市就颁布《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香烟等烟草替代品。”

  杭州:对“吸烟”概念进行扩大

  关于电子烟的禁用规定密集出台,是在今年年初。2019年1月1日杭州市颁布《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澳门:吸电子烟将被罚1500元澳门币

  同日出台禁用电子烟政策的还有澳门。今年1月1日,澳门出台了新修订的《控烟法》,其中规定,不准售卖电子烟,也不得进行广告促销;禁止吸烟范围扩大至由主管实体划定的距离标示集体客运车辆停车处(巴士站)10米范围内,在禁吸地点吸电子烟同样违法,将被罚1500元澳门币。

  香港:拟对违例者最高可判监禁6个月

  今年2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向特区立法会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5万港元和监禁6个月。

责任编辑: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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