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农业农村部解读:新部门非简单加“农村”二字

组建农业农村部解读:新部门非简单加“农村”二字
2018年03月14日 01:47 新京报

  组建农业农村部解读  

  方案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整合

  农业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农业农村部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

  ●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解读

  新部门非简单加“农村”二字

  农村优先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近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编制乡村振兴方面的规划,由发改委牵头,农业部和其他一些部门参与。总的考虑是,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从产业发展、乡村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画好一张蓝图,并且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组建农业农村部体现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大方向,“我们讲‘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是不可分的。所以农业部变为农业农村部,等于管理的权限和范围扩大了,有利于农村综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表示,组建农业农村部并不是简单加入“农村”二字,农业发展和农村的居住环境、社会环境、治理都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农业产业链等方面都需要细致的工作,这些都不是单纯种地的简单问题,这也体现了注重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对于整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等职能,党国英认为,这有利于统筹使用资金,原来农业部管理的资金有限,涉农资金由数个部门管理,分散得太厉害,未来可整合统筹资金发展农业。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职能集中在一个部门,也捋顺了农村管理问题。

  党国英认为,接下来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抓重点,集中发展农业现代化。同时,也要注意大量的农村人口是需要转移的。

  根据方案,改革后,将不再保留农业部。农业部最初成立于1949年10月,之后曾经历数次“分合”,先后被合并到“农林部”“农牧渔业部”等部门。

  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新京报记者 信娜

责任编辑:郭一晨 SF160

党国英 农村部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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