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7日08:07 新浪综合

  全面营改增试点一年 减税1298.4亿

  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税负下降14.6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璇

  南都讯 2016年5月1日,广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试点行业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昨日,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广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广东全面推开试点以来共实现减税1298.4亿元。按行业分,四大行业实现减税352.65亿元,税负下降14.64%。不过,虽然总减税规模大,但大型企业受益多,中小企业受益较小,且减税效应行业之间差异较大。

  试点纳税人增15.5万户

  报告透露,广东全面推开试点以来共实现减税1298.4亿元(其中深圳市512.3亿元,约占39.5%),按行业分,四大行业实现减税352.65亿元,税负下降14.64%,“3+7”行业实现减税481.87亿元,税负下降54.78%,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加抵扣减税463.88亿元。

  戴运龙介绍,在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四大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净减税,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税负分别下降3.43%、5.22%、12.95%、29.52%。

  据省财政厅统计,近一年全省工业企业增加抵扣进项税388亿元,占全省减税额的37%。美的集团2016年研发投入预计超过6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由此产生的进项税额达到3.4亿元。VIVO通讯集团5年内计划投入25亿元用于升级改造,因税改可少缴增值税2.5亿元。从事休闲运动服饰制造的广东搜于特集团投资两亿元购置企业总部大楼,可抵扣减税2000万元。

  截至2017年7月,广东试点纳税人共287.36万户,相比全面推开试点前共增加15.5万户,增长5.7%。其中四大行业增加7.4万户,增长4.3%。

  减税效应行业差距大

  报告透露,2016年全年营改增减税导致全省地方减收420亿元,按过渡体制调整导致地方减收71亿元,合计减收491亿元,相当于全省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4.9%。2016年6月-2017年7月(自然月)税务部门征收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同比仅增长1.2%,其中四大行业实现的增值税比营业税减少20%,地方财政收入减收的压力较大。

  报告还指出,虽然试点整体减负面高、总减税规模大,但由于试点纳税人众多,每户平均减税2.9万元,其中四大行业户均为1.95万元,月减税1万元以下的占减税户数的72%,月减税1万-10万元、10万以上的分别占23%和4%,单户企业平均规模不大,且一些中小企业受益较小。原增值税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平均每户减税5万余元,集中在一些大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则无法受益。

  同时,减税效应行业之间差异较大,前期试点的“3+7”行业减税51.8%,其中电信业由于4G建设进项多,减幅达到78%。而四大行业减税幅度仅为13.8%,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近30%,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均小于5%。

  释疑

  为何少数纳税人税负有所上升?

  进项抵扣不充分、不及时、不匹配

  在税制改革后,试点消除重复征税,实现了结构性减税,由于不是全面减税,试点行业虽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但仍有少数纳税人税负有所上升。在税负增加户数方面,广东约有1.97万户试点企业税负上升,不到试点纳税人总数的1%,占一般纳税人的5.2%,其中四大行业1.69万户,占其一般纳税人的6.4%。

  对此,戴运龙解释,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些纳税人进项抵扣不充分、不及时、不匹配,比如建筑企业预收款缴税因工程初期进项较少而税负有所上升,有的过去已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而没有新的进项,有的从上游取得进项抵扣成本较高、贷款利息和融资成本无法抵扣、金融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进项抵扣较少等;有的纳税人人工成本较高,有的未能及时取得专用发票等等。有的企业原本享受免税优惠或简易计税,但下游纳税人要求开具专票而不得不放弃简易计税而被动增加税负。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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