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4日16:27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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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司、机关党委、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预期引导

  围绕外汇管理重要政策出台,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国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国外汇市场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加强与媒体、公众、专家学者的互动沟通,促进形成互相理解、良性互动的舆论环境。(综合司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根据《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安排,及时、准确发布外汇统计数据。(收支司、资本司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按季度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社会关注的外汇形势热点问题。(综合司会同收支司负责落实)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外汇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外汇形势。(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充分利用《中国外汇》系列杂志等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和解读。(杂志社牵头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外汇局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监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法规调整及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外汇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综合司会同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梳理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审批所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法规清理工作,对部分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外汇管理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及时更新《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综合司牵头落实)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外汇局政府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监测中心提供支持)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综合司牵头落实)按照财政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含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和中央政府采购网(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上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进行公告。(综合司牵头落实)

  三、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进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督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外汇管理支持新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释疑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四、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密切关注跨境资本流动、跨境贸易投资活动、外汇市场运行、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按现有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落实)对于已处罚的外汇违规案件或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在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于外汇局政府网站公布。根据外汇查处情况,挑选违规性质恶劣、违规金额较大或违规行为典型的案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公开通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管检司牵头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复文在外汇局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按局应急工作机制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对外汇局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局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综合司牵头,局内有关部门按照现有局政府网站工作机制分别负责落实)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同步上网。(综合司会同杂志社负责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加以改进。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综合司会同局内有关部门按照现有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分别负责落实)

  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专项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人事司会同综合司负责落实)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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