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5日07:13 法制网-法制日报

  与洗钱共生共恶的地下钱庄

  关注理由: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地下钱庄一词,近年来被公众所熟知。在巨额交易量产生的背后,是沸沸扬扬的热钱流动、外逃“狐狸”的瞒天过海以及股海沉浮的种种,虽不至于血雨腥风但又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凶险无常。

  □ 本报记者 赵丽

  从民营经济繁盛的温州到矿产丰富的鄂尔多斯,从在街头游逛的“倒汇黄牛”到股份制公司,地下钱庄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不同时期钱庄有着不同操作手段,不过,地下钱庄的核心亘古不变——暴利。

  地下钱庄这样的组织,实际上并非传说中的神秘,常人可所为。其主要的业态是境内外“匿名”和“空壳”;其主要的操作手法是“对敲”;其中主要的行为方式是突破外汇监管部门监管和银行的审查。

  黑格尔有言:“存在即合理。”但合理不一定合法。

  “钱庄女王”

  2007年6月26日,深圳罗湖区宝安南路的大信大厦。

  杜玲正坐在办公室忙着给身边的几个人布置事情。此时,警方已秘密包围大信大厦,门门把守,梯梯不漏。

  5分钟后,民警直达22楼,冲进杜玲的办公室。

  警觉的杜玲听见了外面急促的脚步声,正要拿起电话问前台时,门开了,外面一片威武雄壮。

  当场,以杜玲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控制,从办公室查获各种银行卡90张,网银密钥40个,存折67张,用于转账的身份证11个,现金3万余元。

  之后,警方又冻结涉案账户55个,涉及金额约420万元。

  事后,警方公布消息,这是一次由内部结怨或嫉恨进而检举揭发的地下钱庄案件。带头人深圳杜氏贸易公司的总经理杜玲,就是赫赫有名的“钱庄女王”。

  据统计,仅几个人的杜氏钱庄,从2006年年初至2007年5月,光是深圳窝点的流动涉案金额就高达43亿元。

  让我们看看“女王”是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

  她能坐地而动,轻松操控如此巨量的资金,使大量非法资金流入股市、楼市。其中,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资金达1.3亿元,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交易资金达1.05亿元,金额最大的是贸易、销售等行业,达4.53亿元。加上她广州分舵的涉案金额22亿元,共计65亿元的非法流动资金。

  杜氏地下钱庄早在七八年前就开始“营运”了。总共玩过多少钱,估计她自己都说不清。

  对于这个并无特殊背景,开着小小货币兑换店的女人,要成为“钱庄女王”,势必有着其过人之处。

  杜玲的操作与他人无异,从简单的提现换汇开始,逐渐涉足境外汇兑、境内担保、土地转让保证金等非法金融业务,从中抽取佣金。

  快,是杜玲的“法宝”。很多兑换店都玩现金交易,而杜玲则只是通过网银在公司的账户间来回传导转账,通常一笔业务,几分钟就可完成。这让客户大呼痛快,只要需要换汇,一句话,几分钟搞定。

  杜氏钱庄究竟有多大影响?看看下面。

  杜玲落网后,在香港的六七家店铺居然仍能照常营业。更有甚者,杜氏案竟然导致内地人在香港炒股的资金链一度断裂,影响了港股的波动

  这足以证明地下钱庄的影响力。

  然而,杜玲只是中国地下钱庄业的冰山一角。

  暗流涌动

  如果说,杜玲在最初阶段,还需要“摸着石头过河”。那么进入2010年,地下钱庄开始暗潮流涌。

  地下钱庄的存在和繁荣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从民营经济繁盛的温州到矿产丰富的鄂尔多斯,从在街头游逛的“倒汇黄牛”到股份制公司,不同形式的地下钱庄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市场需求,地下钱庄在各地的“经营”方式以及组织形态也各异。

  杜玲的业务算一种,姑且称为买卖外汇。这类钱庄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和边境地区。

  更为人们所熟知的是以吸存、放贷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这类钱庄在全国大多数省份都有,在各地分别以标会、抬会、互助会等形式出现。

  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这个地属江苏北部贫困县的乡镇,在曾经每月高达0.1元甚至0.3元的高额利息刺激下,包括农民、个体工商户等在内的各色人群均参与过高利贷活动。高利贷所涉及的范围和程度,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疯狂”过后,除了少数人创造了一夜暴富的奇迹外,更多的人已是血本无归。这就是地下钱庄的第三种模式——典押、放高利贷。

  洗钱是地下钱庄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业务,但发展迅速。据业内学者统计,地下钱庄每年致数千亿美元向境外暗涌,严重冲击着中国金融市场,还涉及证券、外贸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行业,成为中国经济安全的一大隐患。

  在众多业务中,洗钱的资金流动可以说是最大,动辄便是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

  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130余万次银行交易记录,全部打印出来,要耗费35000张纸,堆起来有3米高。这样的数字属于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案。

  成就如此巨额交易的关键在于NRA账户。NRA账户(非居民账户)本是银行系统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内业务结算而设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大量虚假注册境外公司,将其作为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绿色通道”。

  2011年开始,“庄主”赵松涛等人在浙江、广东、宁夏、新疆等地注册了200余家无实际业务经营的外贸公司,在香港注册了100余家公司,并以这些港资公司名义在内地银行开设大量NRA账户。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将NRA账户视为境外账户进行管理,客户如要将境内账户资金汇入NRA账户,需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

  但实际上,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并不能有效识别NRA账户,利用这一漏洞,赵松涛协助客户进行非法跨境资金汇兑。比如,客户需将资金转往境外,赵等人让其将人民币资金汇入指定的内地账户,再转入其控制的NRA账户,然后以虚假贸易为名向银行购汇后,直接汇往客户指定的香港等境外银行账户。

  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这是赵松涛等人的收费标准。

  从表面上看,这个费率并不算高,可是由于资金流动量大,这样的“小收益”却为犯罪团伙带来了巨额利润。警方根据从团伙电脑中提取到的电子会计账,对该团伙每天通过交易美金和港元所得的利润进行计算:2014年1月至10月,该团伙日常收益在5万元以上,最多的一天竟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内,就赚了2072万元。这仅仅是依附在赵某团伙下多个洗钱团伙之一的非法收益。

  定罪难题

  随着“通道”越来越便捷,地下钱庄与多种违法所得“联姻”。

  2008年9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通报,检察机关在查办扬州市交通局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原科长王勇涉嫌挪用公款案、扬州市商业银行方圈门支行原副行长肖尉受贿案中,发现王勇、肖尉共将100余万元赃款汇入开设在上海市农业银行的何家财账户,并转至加拿大。

  何家财,福建福清人,于2002年携家人赴加拿大定居,并于次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市注册成立特快汇款公司,此后又相继在阿联酋、香港等地成立了相应的汇款公司,在多人的协助下,为国内客户开展跨境汇款业务。

  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间,何家财以其本人及家属、朋友的名义在天津等22个省(区、市)开设的363个账户累计经营额约85.76亿元人民币,涉及国内27个地区的4000余名客户。

  除了帮着贪腐资金外逃,地下钱庄也帮着操纵资本市场非法获取的大额资金转移出境。

  比如,在2015年年底侦破的上海特大期货市场操纵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上海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等人,通过异常股指期货交易非法获利的资金中,就有2亿元的“黑金”是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

  还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所形成的赃款,向境外转移资金或者境内“洗白”通道仍旧是地下钱庄。

  实践中,洗钱与地下钱庄已共生共恶——地下钱庄为走私、贩毒、贪腐等上游犯罪提供了转移资金的支持保障,上游犯罪衍生而出的洗钱行为又为地下钱庄带来滚滚财源。

  虽然地下钱庄的经营活动中往往存在上游犯罪,但以此认定地下钱庄经营者洗钱犯罪却难获法律支持。

  刑法中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含有“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一“明知”条款成为地下钱庄经营者规避法律的利器。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介绍,地下钱庄的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其手段隐蔽、资金难以追踪的特点,能够被查出来的案件少之又少,只能算整体数量的“冰山一角”。被法院认定的洗钱犯罪更是寥寥无几。

  过去,公安机关常在一些犯罪行为中发现地下钱庄案的线索,坐实后,上下游犯罪形成完整犯罪链条。但若从地下钱庄案中向上追查上游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常因取证困难放弃。

  如今,公安机关正加力追查涉地下钱庄的上游犯罪,强化案件侦办。此举除可以打击隐蔽的上游犯罪外,也为洗钱罪的成立提供帮助,还为厘清地下钱庄流动资金中的犯罪赃款起到重要作用,更将助力贪腐案件的追逃追赃。

责任编辑:杨帆 SF034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