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1日20:14 羊城晚报

  广东拟出台文件划出官商交往界限

  省纪委举办座谈会,听取对《关于构建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的意见》的建议

  羊城晚报记者 张林 实习生 肖拓荒 通讯员 粤纪宣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他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亲”就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清”就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近日,广东省纪委举办了构建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工作座谈会,听取对即将出台的《关于构建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的意见》的建议,寻求破解“既防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又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的办法。

  政商关系

  存在两个不容忽视问题

  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说,从广东的实践来看,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立案总数分别同比提高了5.5%、53.8%和33.4%,仅去年查处地厅级干部就达170人,超过了2008年至2012年5年的总和。与此同时,广东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GDP分别增长8.5%、7.8%、8%;其中,民营经济年均增长9.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从业人员占50.4%,税收占50.2%,民营企业数量、出口额、税收总量全国第一,已成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惠发展的重要力量。

  “广东的事实证明,正风反腐不仅不会拖累经济发展,反而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广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将经济运行推上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黄先耀说。

  但是,从近年查处的有关案件和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当前政商关系还存在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方面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大量案件显示,一个官员落马往往会牵出好几个商人,一个商人背后往往会牵扯一批官员,权钱交易、“互惠互利”成为基本特征。

  另一方面是谈商色变、为官不为。黄先耀说,他在去年底与新提任省管厅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时,专门讲了必须引起高度警惕的五类“为官不为”,其中最突出的一类表现就是一些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处处以政策、纪律为借口,不见企业,不愿办事,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有的“谈商色变”,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不打电话、不批文件,“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

  查办涉案企业

  要做到“四个不得”

  黄先耀强调,要在反腐败查办案件中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在线索筛选时区分主次矛盾、在调查取证中把握方式方法,注意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随意冻结企业账号、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账册、不得随意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不得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报道,特别是在找企业家协助调查时,注意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快查快办快进快出,能不留人的不留人、能不封账的不封账、能不公开的不公开,对积极配合协助调查的民营企业家保证其正常履行签批公司文件等法人职责,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不受影响,坚决避免出现“查办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失业一批员工”的现象。“对这些好的做法经验,我们要在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发扬。”黄先耀说。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的内涵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并用“亲”、“清”两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黄先耀认为,具体来讲就是官商要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为此,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官商关系。要以公私分明为原则,划出官商交往界限,明确哪些交往属正当交往、职责交往,哪些交往属违纪交往、违规交往,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商人交往的行为标准及违反后的处理原则具体细化。

  二要处理好政企关系。要有旗帜鲜明地反对“谈商色变”、“为官不为”的措施,理直气壮地支持鼓励政府重商、招商、亲商、安商、护商,持之以恒地推动政务服务和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党员干部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又要推动实行简政放权,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坚定不移地查处对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要处理好政治生态与廉洁文化的关系。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对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干部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社风促民风;要加强社会廉洁诚信教育,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反对腐败亚文化,塑造粤商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郭一晨 SF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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