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英代表:城市拥堵费征收须有相应法律政策支持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王昆)“交通拥堵是国际性难题,原因是多重的。如果根据国际部分城市的先例,收取拥堵费以抑制交通流量,那么开征前提条件、收费标准等设置,均须法律政策层面的支持与界定,不宜再使用行政规章替代。”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凤英说。

  10日,王凤英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治理拥堵的关键在于降低汽车的出行强度,禁止或限制出行只能治标,治本则应从城市规划、公共交通建设的角度出发,合理引导和改变公众选择交通出行的方式。

  王凤英建议,征收拥堵费应实际考虑交通参与者在刚需出行下的价格承受能力,不应起点过高,需循序渐进,设置评估时效,定期向社会公布该区域交通运营指标,征询社会意见合理规划拥堵费征收区域。

  王凤英还建议,政府应提高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尤其是地下交通网络,并采取错峰票价制度疏导出行。(完)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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