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05:39 综合

  2015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即将出炉 大型国企高管落马者众

  法治周末记者 吕斌

  主政中国联通11年之久,刚刚把“权杖”挪到中国电信的老将常小兵,在冰雪寒天结束了他显赫光鲜的通信业生涯。

  12月27日,中纪委网站公布消息,中国联通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现中国电信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常小兵成为倒在任上的通信运营商一把手,也成为2015年度600余名涉案企业家之一。

  时至年末,由法制日报社指导,旗下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法人杂志社、法治周末报社联合中国青年报社法治社会部、舆情监测室推出的《2015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体)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即将出炉。

  2015年的企业家犯罪形势依旧不容乐观,截至目前,《报告》已搜集600余起案例。在反腐大势继续推进及金融环境波动的大背景之下,国企负责人涉案情况持续增加,而金融行业则在操纵证券类及集资诈骗类等领域案件频发,其中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突出。

  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是由法制日报社旗下《法人》杂志最早在国内发起,自2009年推出首份《报告》以来,至今已是第七份。《报告》旨在客观揭示我国企业家犯罪的数量、特征及基本现状,并分析对比每一年度企业家犯罪的波动情况,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思路,以推动中国企业及企业家对于刑事风险防控的关注及防范。

  7年来,系列《报告》得到了企业界、监管机构、法学界及舆论界的高度关注,为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企业家守法经营发挥了相当影响力,并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进依法治企,防范企业管理者刑事风险以及促进政府监管部门科学决策等,提供了系统的事实依据和决策参考。

  涉案企业家数量大幅增加

  《报告》已经是连续第七年推出,今年的案例数量首次突破600例,而去年,这一数字是426例。这并不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数据,相反却显得如此沉重。

  尽管在案例选取上已经日益严苛,但企业家犯罪数量的稳步上升,依旧凸显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任重而道远。必须同时指出的是,绝对数量的提升并不意味着犯罪现象的日益严重,而是受经济环境、反腐大势、监管收紧、法治进步等多重外部环境的影响。

  对于本《报告》中的企业家标准,历年来也存在一定争议,在多份报告基础上,创作团队积极听取法律及经济领域众多专家的意见,今年《报告》中对入选者标准再次进行了修订。本《报告》中的企业家,是指企业内部具有决策权和重要执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综合涵盖了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以及技术、财务、销售、内勤等众多部门的正副负责人在内的通常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层。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中的企业家犯罪,一般是指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涉嫌犯罪的情形,而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其他犯罪现象,则未统计在内。

  从时间界定上,案例被公开披露的日期范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之间。部分案件的进行状态存在变动,如有的被调查,有的被审查起诉,有的一审审理,而有的则已经一审宣判并在二审期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审理程序和阶段有所不同,因此有部分案例存在同一位企业家上一年被作为《报告》案例收集,今年因其案件的程序进展而再次被收集的可能。

  值得强调的是,《报告》并不刻意追求案例数量的增加。《报告》认为,企业家犯罪数量的逐步增长,更多是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除经济、法治因素之外,司法透明、媒体传播效率以及公众关注度等有益的变化,也是导致案件数量连年增加的因素。实际上,企业的合规管理积极性及企业家的守法经营意识,也是在显著增加的。

  “在商业领域,诸如品牌招商、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是刑事法律风险高发区,而且现在很多犯罪手段确实也很隐蔽,往往跟生产经营结合得很严密。”山东商业集团法务部部长王茂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7年来,《报告》推出方已经收集整理并对比了超过2000起企业家犯罪案例。根据每年不同的企业家犯罪特点,如罪名数量、所处领域等变化,《报告》汇总并分析历年企业家犯罪现象的数据、特征,并对犯罪预防和未来走势进行梳理,形成一年一度的企业家犯罪现象数据库。

  案例选择更为精准

  作为一份国内首创的年度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报告》并无先例可循,在过去7年间,创作团队一直处于摸索、探究的阶段。但唯一不变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历年《报告》及所分析的案例,探求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途径,探索如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如何完善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如何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拿掉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放手大胆地投向市场经济的浪潮。

  在过去几年的《报告》中,案例搜集的手段和渠道不免单一。一些影响不大、涉案金额较少、企业及企业家知名度较低的案例往往不能被公共传媒关注,因此有漏选的可能。此外,即使是某些很典型的案件,也往往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被披露。这也是《报告》略感遗憾之处。

  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等已成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司法透明化、政务公开化已得到相当程度的推进。相信今后的案例搜集会更加科学和全面。

  在统计和分析层面,《报告》亦在不断改进。由于涉及案例众多,一些案例的情况复杂,案件进展的程度又不一而足。所以《报告》在归纳统计时难免出现偏差。历年《报告》也将统计科学性、分析合理性、对比客观性作为主要的改进内容。

  关于犯罪状态的选择,《报告》以企业家“涉案”为基本标准而非“定罪”。这一方面源于刑事诉讼程序往往漫长,而另一方面,媒体揭露的企业管理层涉案情况往往以涉案为主,如被调查、被双规、被刑拘、被移交司法等。而这些涉案的情况对于研究和对比企业家犯罪现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对于一些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撤职、降职等未构成犯罪、未移交司法的,《报告》则未统计在内。

  7年来,《报告》在案例来源方面,秉持着较为严谨的标准,并在现有资源的范围内,尽可能进行核实。对于案例来源的选择,尽管同样是以公共传媒的报道为基础,但对于媒体的选择,今年作了更为精准的计划,选择更加权威、信誉度更高的媒体如新华网、人民网、各大传统新闻门户网及传统知名报刊、广电等;对于新媒体也特别作了选择,如广受关注的财新传媒、新近崛起的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界面、无界等新媒体,也列入了来源范围。

  变化中的企业家犯罪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报告》在深度和广度上再次有了质的提升。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将依法治国理念置于全新的高度,反腐败工作继续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证券市场改革大刀阔斧,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家犯罪现象研究的制度背景。

  过去一年,中央反腐败工作继续推进,巡视制度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作用,众多国企一把手因腐败落马,其中包括南航董事长司献民、天津港总裁郑庆跃、中国电信董事长常小兵、一汽董事长徐建一、武钢董事长邓崎琳、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等大型知名企业负责人。

  而民企方面,与融资或资本市场相关的企业家犯罪较为突出,一大批P2P平台倒闭或跑路,涉及投资者众多,影响深远。在此背景下,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为涉案最多的罪名之一。

  此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犯罪也成为2015年企业家犯罪的重要现象,嘉实基金欧宝林案、中信证券总经理程博明案、私募大佬徐翔案等成为其中典型。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关行贿、单位行贿、网络诽谤犯罪、单位犯罪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处罚等规定,将在今后影响一定范围内的企业家犯罪行为。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要靠法律的权威、法治的理念贯彻始终。只有依法治企才能把企业管好、做大,才能让企业管理者放心大胆地去创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李贵方律师认为,企业家犯罪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原因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有关,在某些领域,现行法律规定得过于笼统。

  某一线地产企业原法务部门负责人亦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从一定程度上看,目前的司法环境有些过于严厉,企业家属于涉案高危人群是不争的实事。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法治及司法环境从整体来看始终朝着积极的方向前进。而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关注企业家犯罪现象,对于减少和预防企业家犯罪,增强企业及企业家守法、合规意识,保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大有助益。

  《报告》的再度推陈出新,也将再次向外界展示:为何那么多优秀的企业家会走上犯罪道路?为何依法治国背景下企业家犯罪现象依旧严峻?现有体制和机制有哪些不足需要弥补?企业和企业家的犯罪风险如何进一步防范?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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