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违约现象抬头 上次是卖方这次是买方  

  南都讯 记者陈博 “3·25”新政、严禁首付贷与众筹炒房、二手房交易评估价格大幅上调……3月初开始,一连串调控组合拳祭出,一路狂飙的深圳楼市“降温”迹象明显。实时监测数据显示,近期深圳一、二手房实际成交量都有所下滑,多数购房者观望情绪持续加强。限贷升级导致合同纠纷的咨询量猛增,违约类型全然改变,与去年卖方违约潮迥异,这次是买方违约现象抬头。

  当“买一卖一”遭遇调控新政的阻击,一场买卖双方之间的“拉锯大战”一触即发。家住南山的李女士近日就经历了一场因新政导致的换房风波。李女士在3月25日之前将原有的一套房子卖出,收取买家50万元的定金。同时她又相中另外一套房子,并爽快地支付100万元的定金。

  本以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岂料“3·25”新政却在一夜之间横空出世。因两年内在别的城市有住房贷款记录,买家首付款必须从三成增加到四成。那边,即使四处拼凑,买家依然无法承担多出来的一成首付款,无奈之下,他决定与李女士解除合同。这边,李女士已经将买家的50万元定金用于支付自己新房定金的一部分,一时半会也拿不出多余的定金退还给买家。

  而且,由于李女士并非新政影响范围内的群体,即使放弃已购买的新房,作为违约方的她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处于进退两难之境,李女士万般无奈。

  在深圳要求对在本市无房但近两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购房者家庭,执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四成之后,与去年卖方违约潮迥异的买方违约现象开始“冒头”。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量确实在增加,特别是4月1日二手房交易评估价格大幅上调之后,这种情况更为常见。”从事房地产律师行业多年的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称,买方违约在实际过程中也存在多种情况,一种是刚需买方确实承担不了多一成首付款,另一种是具备支付能力的购房者因预期房价将会下跌,有意借助新政放弃购房。“这其中,个人认为买方不想继续购买更多是基于对房价下跌的预期。”

责任编辑:张扬 SF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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