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将启动董事会运转 增加职业经理人选聘比例
山东将尽快启动董事会运转,9月底前省管企业董事会人数全部达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同时依法在省管企业设置监事会,合理增加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比例。
大众网济南3月19日讯(记者 李兆辉)19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国资委[微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时民回答了记者关于省国资委[微博]如何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据介绍,山东将尽快启动董事会运转,9月底前省管企业董事会人数全部达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同时依法在省管企业设置监事会,合理增加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比例。
“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明确要求。时民说,自2006年开始,省国资委在部分省管企业开始进行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陆续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围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了大量探索。
时民介绍,接下来,山东将尽快启动董事会运转,抓紧配齐董事会成员,积极推动省管企业董事会人数全部达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合理确定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模,在平稳过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完善选聘条件和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董事会授权试点,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营层选聘等职权,落实总经理经营管理职权。建立董事评价、问责制度,促进董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平等发表决策意见。建立股东与董事会协调沟通机制,规范股东与董事会沟通交流渠道。对符合人数要求的省管企业董事会和部分重点权属企业董事会,组织开展运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决策程序、董事独立发表意见、决策质量等情况。
同时,按《公司法》要求在省管企业设置监事会,充实监事会力量,提高监事能力水平。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和程序,明确监事会与其他机构的职责边界和履职要求,突出监督工作的重点,强化激励约束。健全监事会制度体系,逐步制定完善与新的体制相适应的包括省管企业监事会管理、监事行为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运用、监事会办事处考核等四个方面在内的制度体系。抓好相关制度的落实,促进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事会揭示问题处理力度,汇总整理监事会揭示问题,逐项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问题整改督办和公示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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