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手房18日前已签订认购书不受新政限制

2013年11月29日 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发布严格执行限购政策通知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穗六条”发布已超10日,对于广州最新限购政策的认定时点,不少市民仍存疑惑。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其下辖的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日前发出《关于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的通知》,从11月18日(不含)起,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手房:18日前签认购书执行“1年社保”

  《通知》也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人11月18日(含)之前未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已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如能提供认购书、电子记账单原件及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情况说明,准予仍按照此前有关的限购政策规定(即自购房之日起算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办理购房手续。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强调,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证明,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一律不予受理。上述证明文件,市属十区各交易登记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或者书面方式进行查验。

  二手房:是否执行新政以网签时间为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与地税部门的沟通,现在已进行系统对接。目前大部分外地户籍购房者的资料,已经可以由房管登记部门直接到地税部门的系统上进行资料核查,不需要再等待复函核实。仅有少部分个体户提供的纳税证明等资料,仍有可能在网上是核查不到的,需要进行复函核实,但今后这部分数据也将整合进来。

  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是否执行新政将按照网签时间作为认定时点。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介绍,市民进行二手网签后,7天内必须签订确认打出纸质合同,如果不打印出来,网签就自动取消无效。但如果已经确认合同,就不再有时效。这主要是考虑到银行按揭和公积金贷款按揭等的审批时间长短不一,有的甚至可能需要半年,很难去限定时效期。确认后不设递件过户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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