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贷新政: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2013年11月19日 15:49  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10月以来,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均出台新一轮的政策措施,以期能稳定购房者预期,稳定房价。

  10月11日,深圳提出了稳定房价的八项措施,而后在11月初又将二套房首付提升至七成;10月22日北京出台被业界称为“京七条”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提出到今年年底前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供应;11月8日,上海公布了被称为“沪七条”的加强版调控措施,涉及信贷、限购等多个途径。

  11月18日,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指出广州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比例至不低于70%,并将非户籍人口购房门槛从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1年提高至3年。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全部升至70%,这意味着,一线城市开始进入新一轮调控阶段。

  据网易财经报道,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此《通知》将于2013年11月25日起在广州市实行。

  根据上述《通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借款人的资格审核,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同时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另外,根据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即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从之前的1年调整为3年。

  根据《通知》,自2013年11月25日起,借款人在广州全部行政区域购买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签约为准。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广州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穗营业机构、邮储银行广州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分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等在内的各商业银行在穗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都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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