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3年11月19日 01:39  国际金融报 微博

  本报记者 付碧莲

  11月15日,原告河南益新实业有限公司以被告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供应设备不符约定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更换设备或作退货处理并返还货款人民币31.6万元,以及赔偿原告因产品被客户退货造成的损失暂计人民币5万元。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也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后区内企业涉诉第一案。

  原告河南益新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产品出口供应的民营企业。被告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注册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一家香港法人独资企业,从事贸易代理、贸易咨询、设备批发等业务。

  原告诉称,2012年10月24日,原被告签订了产品供货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提供ARX400X射线异物检测机一台(产地英国),下拉式皮带翻板剔除器一台和X光专用检漏器一个,总价31.6万元,费用含安调、培训、运输费。同年11月25日设备到厂,11月28日被告派人做了调试。

  随后,原告工厂在使用中经过反复测试,所谓的400MM机器的检测宽度只能达到达28MM,被告的工程师也来调试过多次始终达不到400MM的要求。原告方随即提出交涉,后经双方的邮件往来原告得知,被告是用ARX300X光机改造成所谓ARX400X光机,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所约定的真正的ARX400X光机。

  原告认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被告一直在隐瞒事实。由于被告供应的设备不能达到检测要求,导致原告的蒜碎等产品得不到有效的异物检测,产品到美国后因有金属杂质而遭到退货索赔。为此特提起诉讼。上海自贸区法庭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记者了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于11月5日挂牌成立,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自贸区法庭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具体包括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商贸、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做相应调整。自贸区法庭的职能主要是通过集约审理、专项审判,确保涉自贸区相关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通过强化调研,总结研究涉自贸区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注重法治宣传,以维护自贸区经济运行秩序。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中方连发3问驳安倍:开罗宣言算不算数?
  • 体育亚冠决赛纪录片:广州!冠军终归这里
  • 娱乐卖淫女扮模特上相亲节目 1千1次曝艳照
  • 财经地方债藏匿手段:玩起“10个瓶子9个盖”
  • 科技苹果客服称iPhone待机爆炸或因电池老化
  • 博客马未都:二胎政策不如索性彻底放开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户口成大学生求职永远的痛 新浪教育盛典
  • 安邦:民营银行会不会成为坏账接盘者
  • 金岩石:经营型政府的投资之手
  • 朱大鸣:三中全会后房价真会涨吗
  • 刘泳华:电商的高调与央视的低调
  • 齐格:看企业老总如何侃三中全会
  • 叶檀:北京补偿河北天经地义
  • 张五常:中国旧家庭礼教与国家盛衰
  • 沈建光:中国金融改革五大看点
  • 李光斗:央视广告收入将被百度超越
  • 曹凤岐:三种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