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编办获悉,本市拟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余项审批事项,届时市级审批事项将保留在1000项以下。重点涉及三个方面,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营和业务活动;个人资质、机构的许可和认定;以及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基金会、社会团体在京设立分支机构,也将有望自主管理,不再需要审批。
市级审批事项将压至千项以内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以来,本市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进行了5轮全面清理,市级部门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44项。今年8月启动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
目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对市级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核实甄别,拟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余项审批事项。该负责人表示,再取消100余项后,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将在1000项以内。
精简审批
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原来从项目立项到核发施工许可,涉及十多个部门,经历80多个环节,历时300多个工作日,改革后减少为50多个环节,审批时限平均压缩到109个工作日。
取消基金会分支机构审批登记
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现有社会组织共计8380个。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已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取消了这四类组织成立登记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的事项。未来,市民政局将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水平。
精简审批
即将出台的意见有望涉及几方面内容:
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登记管理机关;
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分支机构的审批登记,不再颁发相关登记证书和印章,实行自主设立、自负责任;
将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这意味着,“纯草根”类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审批门槛或将降低,可能会突破现行条例,比如放开注册资金和注册场所等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