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一个月之际,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特点和空间布局的企业注册地管理办法。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企业注册登记,仍执行2012年修订的《关于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要求:商贸企业注册地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仓储注册地为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
谈及眼下执行上述标准的缘由,该负责人表示,主要是“着眼于区域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按照高标准的投资规则”。(编注: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在昨日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支持上海质检部门根据自贸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旧机电维修、入境再利用和再制造等产业需求,制定相应的审批、申报、查验和检验检疫监管措施,鼓励相关企业落户区内。逐步放开外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
据统计,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去年平均每家356万美元的7倍);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家注册资本近1300万元人民币,是去年平均每户374万元人民币的3.5倍)。
短短一个月时间引入诸多企业,与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有关。
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措施。
“以外资新设备案为例,投资者在4个工作日内就可同步办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外资准入制度改革也带动了内资登记制度的改革,目前内资企业新设时间也同步缩短到4个工作日。”前述负责人说。
“宽进”的背后是“严管”。上述负责人表示,将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自贸试验区将坚持备案管理制度把好五道关。
一是投资主体告知承诺,投资方法人代表对备案和承诺内容负责。
二是备案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是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商务部“黑名单”系统即时对备案主体资格进行比对。
四是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是适时启动审查机制,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属于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范围的,及时启动相关审查机制。
此外,前述负责人提到,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开票限额过程管理。对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同时,将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应税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