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督查保障房工程项目 将曝光严重质量问题

2013年10月25日 10:52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西安10月25日电(席暖)记者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期,陕西省住建厅在对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发现一些项目存在擅自降低设计标准,违规使用劣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的现象,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为此,陕西省住建厅下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依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处理,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工程质量存隐患

  据了解,陕西省住建厅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具体表现在,进场保温材料不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做现场实体检验,保温饰面层不平整,部分建设单位甚至擅自取消外墙保温;使用质量低劣的塑钢窗,焊角开裂,翘曲变形,落地窗不使用钢化安全玻璃,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不填充保温弹性材料;地辐射采暖地面保护层大面积开裂,多水房间与相邻房间地面无高低差;内墙饰面瓷砖色差大,线条不顺,棱角不直,大面不平;设备安装电管脆断,开关、水龙头质量低劣,安装位置偏差大,高层建筑穿楼层排水管不设阻火圈。

  违规企业将从严处理

  陕西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处理,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同时,对在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再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清出陕西市场;对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将停止执业直至吊销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或降低设计标准、自行提供或明示、暗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除对建设单位要从重处罚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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