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最近,《新闻纵横》持续关注了渤海湾再现漂浮油污事件。从本月10号左右开始,有山东长岛县渔民发现附近海域出现油污,怀疑是两年前发生原油泄漏,并于今年2月恢复生产的蓬莱19-3油田再次漏油,并且声称自己曾看到了康菲公司的搜油船。而当地则表示,渔民们看到的只是过往船只排放的燃油,绝非原油。康菲公司也坚决回应称,海上的油污跟自己没有关系。
众说纷纭之中,昨天,渤海湾附近渔民与环境公益律师贾方义、郭乘希在北京召开了渤海最新漏油证据媒体见面会。希望获得国家海洋局对海面漂浮“油污”的最新鉴定。那么渔民和律师在见面会上给出了哪些新证据?海面上漂浮的到底是“原油”还是“燃料油”?
在媒体见面会现场,环境公益律师郭乘希和山东省长岛县庙岛渔民张福海打开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是挂着死鱼、死虾的黑乎乎、混着油污的渔网:
郭乘希:这个是打渔上来的鱼纱里面,这网里面都是有油。
渔民张福海:渔网里面有鱼有油,混在一起了,而且这个鱼都没法吃,被污染了。
紧接着,郭乘希又打开了一个玻璃瓶,瓶子里是一块已经凝固、坚硬的黑色油块,另一个油块用透明的塑料袋包着,记者尝试着把油块掰断,但没有成功:
郭乘希:这个燃油和原油的话,肉眼一看都能看出来,这是块儿的,这个也是,这是晒化了以后。因为它里边成分不是均匀,有杂质,有各种油。
当郭乘希打开第三个塑料袋时,一股更加难闻、刺鼻的、混着鱼虾的腥味以及沥青一样的油污味道扑面而来,那是一块儿已经完全是黑色的捞油的油毡。
山东砣矶岛渔民王忠国:这是我们岛后口村东海滩北面捡到这样一块油毡。
在接到长岛县砣矶岛当地群众举报后,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总工办副总工周青表示,经过对现场进行监视、采样,在长岛县砣矶岛西南部、东部、东北部附近海滩发现油污,同时在长岛县南砣子岛岸边发现岸滩油污,并附带油桶。但对9个油污样品进行油指纹鉴定分析,结果却是:
周青:9个样品中有8个是燃料油,有一个样品是原油,但这个样品不是来自渤海海上油田的。
同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结合近期渤海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海监船舶飞机巡航监视、海上石油平台视频和溢油雷达监控系统监视结果,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没有发生溢油事故,海上作业情况正常。
对于“燃油”结果的鉴定,渔民和律师们并不能完全认同,渔民王忠国说,从12日一部分证据被镇政府烧掉以后,虽然海面已经没有像8日刚看到时,有那么多的油污,但直到现在,油污依然存在:
王忠国:每天都有,现在能少一点,现在气温、水温高了,油污从网眼里透过去了,说明海底还有大量的油污在流动。
公益律师贾方义说,不理解国家海洋局方面为什么没有向当地渔民取证,因此,他们16日申请国家海洋局对他们提交的证据进行说明,并进行重新鉴定,同时向记者展示了他们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向公众公开的内容——“长岛渔民代表申请国家海洋局对4月9日发现的油污、收集到的油毡、油污颗粒、死亡海生物指纹进行鉴定和来源责任说明,上午将递交国家海洋局。”
此外,申请国家海洋局公示将此次污染定为“燃料油”的鉴定书、取样地点及证明,并要求按照法律程序举行渔民参加的听证会,保证渔民的复议权,申请重新鉴定权。
贾方义:另一方面我们也会申请第三方来进行鉴定,因为现在燃油和原油之间的鉴定是很简单的东西,它们的比重都不一样。
双方争议的焦点似乎集中于“原油”和“燃料油”之上,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总工办副总工周青说:“这种燃料油并不是大家理解的汽油、柴油、甚至煤油,他不是这种很轻的燃料油,这种燃料油从外观上和原油特别是重质原油很难区别的,也是黑黑的、粘稠的,这种油实际上是船用的一种重质燃料油,到了海里途径太多了。”
国土部研究员、国土部海洋办原副主任萧汉强介绍,重质燃料油,就是“重油”,这样,换句话说,事实上,现在提出异议的是,渤海湾附近海面上究竟是“重油”还是“原油”,那么重油又是什么?萧汉强说,重油是根据碳氢化合物比重来分的,相对轻质油而言,重油共分两种,一种是天然从地下开采出的,另一种是开采出的原油提炼完汽油、柴油、煤油等之后剩下的部分化学品之一:
萧汉强:重油主要是提炼沥青、润滑油、石蜡等。
不过,萧汉强表示,现在一般几千吨、几万吨的集装箱船,还有一般的邮轮,都不使用重油做燃料,更多使用汽油或柴油做燃料,快艇等一些小型船只也是一样,在海上,只有一些轮船拿重油来发电:
萧汉强:因为重油产生的动力不够用,再一个对环境的污染很厉害,冒大黑烟,所以一般国家都不让用重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