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后各地要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要求,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将于25日召开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近日,本报记者就燃气价格调整的有关事宜对长春市发改委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市场关系
能源与管输费上涨等因素使燃气生产成本压力加大
问:长春市疏导调整居民用燃气价格有哪些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长春市现行居民用燃气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做调整,12年来,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大幅攀升,可替代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国家也于2010年统一调整了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和管输费价格,各种因素积聚使长春市燃气生产成本压力加大,成本监审显示,仅上游价格和管输费上涨以及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就直接影响长春市天然气单位成本增加0.83元,2012年以供应居民用气为主的燃气股份公司亏损达到2.43亿元,价格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城市燃气保障面临极大的困境。
适度调整燃气价格,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对长春市逐步建立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将起到先导先发和示范效应。对理顺天然气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结构的调整;对改善燃气企业资本市场上的再融资能力,提高和保证企业在安检、维护和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保供、升级改造、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城市发展要素保障能力;对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长春市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改造的进程,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治理,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十分重要和必要。
■调价原则
用价格杠杆倡导节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问:此次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遵循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此次居民用燃气价格是按照“弥补上游价格调整增加企业成本部分,适当考虑天然气置换煤气管网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气的维护费用,同时理顺天然气与煤气比价关系,建立完善顺价调整机制”的基本思路来设计安排的。
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用燃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上游天然气价格和煤气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成本因素由政府、企业和用户公平合理负担,同时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一定的保障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燃气价格的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二是疏导理顺与健全机制相结合。近期重点是疏导理顺当前燃气方面突出的价格矛盾,对现行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理顺燃气和天然气比价关系,建立居民用燃气顺价调整试行办法。长远目标是建立完善反映燃气资源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节约型消费,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价格暂定
天然气调至2.8元/立方米煤气调至2元/立方米
问:按照听证方案调整后,长春市居民用燃气价格处于一个什么水平?
答:即将于25日提交听证讨论的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方案是:居民用天然气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到2.80元/立方米;居民用煤气价格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调整到2.00元/立方米。安排这样的价格虽然拉大了原来天然气与煤气的0.50元/立方米的价差,但从两种气源热值比较,更趋于合理,理顺了天然气和燃气的比价关系。
2010年国家调整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以来,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除长春市外,其余14个城市都调整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其中,哈尔滨市为2.80元/立方米,沈阳市为3.30元/立方米,大连市为3.45元/立方米,省内供应天然气的8个城市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3.37元。按照听证方案调整后,长春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副省级城市平均价格基本相当,与哈尔滨市持平,但仍低于沈阳市和大连市,每立方米也低于全省平均价格0.57元。此外,价格调整后,政府将按照每月每户6元的标准,对城市低保户实行燃气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