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事件回顾
2013年1月16日-21日
16日:网曝神木“房姐”龚爱爱两套身份,在京20多套房。
17日:龚爱爱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21日:查出龚爱爱在陕西神木两套住房。
2013年1月22日-24日
22日:查出龚爱爱有四户口,其中一个在北京。北京警方调查。
23日:公安部关注。
24日:公安部成立调查组,龚爱爱在京房、车被查封,户口注销。北京警方对龚爱爱事件立案调查。
2013年1月25日-30日
25日:最高检挂牌督办房姐房妹事件。
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
30日:公安部通报陕西、山西、北京共7人被刑拘,含4名民警。
2013年1月31日-2月4日
1月31日:北京警方证实,截至目前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
2月4日:经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经相关部门调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离职申请。
■ 爆料
“三亚还有房”
据当地知情人透露,房姐可能有更多房产未被查出,据他所知,龚爱爱在海南三亚有价值不菲的海景一线别墅。
该知情人透露,神木人在外地投资的房产集中在海南三亚、山东威海、北京、陕西西安等地。在神木,一般人都会在西安购有房产,富有的人会在山东威海购房,更富有的会在海南和北京购房。在海南某地的一线海景房很多属于神木人。据他所知,龚爱爱在海南三亚有海景别墅。但该消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新京报记者 萧辉
■ 追问
“房姐”在哪里被找到?
在2月4日晚间,神木当地传出龚爱爱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被控制的消息。昨日,央视网的消息则称,2月3日,消失19天的“房姐”龚爱爱是在北京被专案组找到的。在新华社稿子中,未提及“房姐”是在哪里被抓的。
就此,记者试图多次联系神木警方了解相关情况,警方未予回应。神木宣传部门和榆林宣传部门则称,对龚爱爱是否被抓尚不知情。
昨晨,神木县召开紧急会议。一参会官员介绍,会议议题有龚爱爱被刑拘事件,但未透露具体内容。这位官员称,他在4日已得知龚爱爱被抓。
神木立案此前为何未公开?
在龚爱爱在京涉嫌违法办户口事件被曝光后,北京警方1月24日公开发布消息,对其立案调查。
此前新京报记者通过多方途径,向神木县委宣传部、榆林市委宣传部、公安部门求证,均未得到肯定答复。网上亦没有查到神木警方对龚爱爱立案的消息。
当媒体都认为龚爱爱在神木没有被立案时,昨日,新华社报道,神木警方于1月27日对龚爱爱立案。
当地一官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早立案不会这么被动,无法理解为何立案了有关部门没及时对外公布。
“房姐”家产是否与职务有关?
在2005年龚爱爱与其前夫离婚时,神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龚爱爱与其前夫的共同财产是4处房产、若干家具。
2004年龚爱爱担任神木县农商行兴城支行行长,2010年,龚爱爱成神木县农商行总行副行长。截至2013年1月,龚爱爱已被查出有45套房,一辆奥迪车。
龚爱爱家产是否与她银行职务有关系?新京报记者曾联系神木农商行董事长杨振刚,杨称“相关问题已经向媒体回答了”,并拒绝记者查看龚爱爱放贷的业务的请求。
■ 分析
伪造印章罪最高判十年
房姐“龚爱爱”是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立案的。昨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表示,若罪名成立,龚爱爱最高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许兰亭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目前案件处在侦查阶段,还不能对龚爱爱定罪量刑问题作出具体判断。
此外,许兰亭认为,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抓捕龚爱爱可能只是第一步,随着案情的进展和证据的收集,龚爱爱或许还涉嫌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共犯等罪名。
异地看押有助公正
目前,房姐龚爱爱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表示,对于重大敏感、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经常采用异地关押、异地审判,排除各种干扰,维护司法公正。
据许兰亭介绍,按照司法程序,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龚爱爱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需要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批捕。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刘一丁 萧辉 陕西神木报道
(原标题:神木警方刑拘房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