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8月29日电 (记者 丁思)8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批复甘肃《关于设立兰州新区的请示》,同意设立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
兰州新区的发展一直以来备受关注。2011年,兰州新区举行发展高峰论坛,各经济学家代表还针对新区的投融资、基础设施规划、农民安置、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疑问或建议。兰州市长袁占亭接受采访称,“兰州新区将把规划立法,每届官员均依法办事,定会将一张蓝图绘到底”。
同时,应邀嘉宾也认为,深度开发建设兰州新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引擎”,构建与产业体系相配套、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市构架,形成统筹发展的功能布局,有利于充分释放这一区域的发展潜能,实现地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集聚,有利于发挥兰州市作为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特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和支撑区域。
该文件还强调,兰州新区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突出对内对外开放,突出改革创新,推动兰州市建设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带动甘肃及周边地区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向西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兰州新区位于兰州市北部,涉及永登县中川、秦川、上川、树屏和皋兰县西岔、水阜6个乡镇,区位优势明显,资源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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