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乌梁素海之殇》报道
作者 章轲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本月5日发表《乌梁素海之殇:塞外明珠如何变成污物池》一文后,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截至10日,已经有上百家网站对此作了转载,并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近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分别向媒体发出《关于乌梁素海和联邦制药有关情况的说明》(下称《情况说明》)和《关于媒体近期报道失实及联邦制药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证明》(下称《证明》)。但记者注意到,这两份文件措辞与态度大不相同。
据《情况说明》称:在见到报道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责成分管领导组织水务和环保部门立即对媒体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认真了解乌梁素海和联邦制药公司的项目建设情况、历年整改情况、存在问题、环保监管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情况说明》称,近30年来随着灌区节水灌溉的深入推进、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镇人口的增加,乌梁素海接纳污水的比例相对增加,再加上湖泊本身的蒸发、蒸腾和有机体的腐烂,湖水浓缩,使湖泊的水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乌梁素海水质基本处于劣五类,已成为草型富营养化,聚盐现象严重,黄苔问题突出。
“2009年以来,湖区再没有爆发大面积的‘黄苔’。尤其今年,湖区没有任何‘黄苔’迹象。”但《情况说明》同时表示,“虽然上述措施均已落实,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内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成效不是特别显著。”
在谈到联邦制药的污染问题时,《情况说明》称,联邦制药于2007年入驻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投运以来,由于相关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导致生产工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气味影响了城区及周边的大气环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2010年下半年,由于废气处理系统没有备用设施,设备故障频发,导致除臭效果下降,城区及周边居民上访有所增加”。
《情况说明》称,德源肥业2009年4月20日投入生产,刚启动运行时,该企业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烘干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目前该公司正在筹措资金,论证方案,拟采用有关工艺处理异味技术,预计8月初开工,10月底完工投运,将从根本上解决异味污染问题。
《情况说明》称,联邦制药的废水经厂区自有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后,排入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通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察,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
巴彦淖尔市政府在《情况说明》中表示,“针对联邦制药和德源肥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情况说明》对此前媒体的监督报道表示肯定和感谢。
但在《证明》中,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却是完全相反的态度。
《证明》称,媒体“大肆报道及转载联邦制药污染乌梁素海之事,纯属无稽之谈”,“媒体歪曲报道联邦制药污染乌梁素海没有任何根据,纯属无中生有,别有用心”。
《证明》称,“联邦制药是一个视环保为企业生命线的负责任企业”,“近年来污水一直稳定、达标排放”,“从无偷排、漏排现象”,“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没有造成污染”,“将生产及环保车间产生异味经碱喷淋、等离子、生物填料塔处理后,过标排放”。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日前通过其微博公布了该中心监测到的有关联邦制药环境监管记录。根据公布的资料,2004年至2012年间,联邦制药在巴彦淖尔和成都的生产厂共有7次环境违规记录。
2009年的一项记录显示,临河区政府当年4月20日一份《关于下达2009年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的决定》称,“联邦制药、巴山淀粉厂两家企业在保障污水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要汲取全国同行业先进经验,认真开展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有效解决恶臭气体污染扰民问题。”
10日,记者登陆国家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也查询到如下内容:
在2011年8月10日一份题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组织有关旗县区环保局集中参与<行风热线>直播》文章中,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称,“有属于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后处理的,如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杭锦后旗欣雅小区农具厂噪声和喷漆污染环境等问题,已责令当地环保部门立即认真调查处理”。
在2008年8月18日一份题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区两级环境执法人员联手调查联邦制药有限公司》文章中,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称,“ 6月下旬以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临河城区尤其在夜间经常弥漫有刺鼻难闻的气味,城区居民夜不能寐”,“为此,市区两级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对此事进行联合调查,彻查彻办,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经查,弥漫在临河城区刺鼻难闻的气味来自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厂区”。
据上述文章介绍,调查取证后,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对联邦制药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巴环发[2008]116号),责令其对配料、消毒及回收等工段的废气进行治理,按时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临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临环发[2008]70号)。临河区人民政府于7月15日下达了《关于对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恶臭气体进行限期治理的决定》(临政发[2008]19号),责成该企业9月15日前完成恶臭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治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记者注意到,连日来,《情况说明》和《证明》两份文件天壤之别的措辞与态度,也引起了网民们的热议。
新浪网友“星矢71”说:“这证明真的是无稽之谈!”,新浪网友“ isishuang”说:“药企还没自证,政府跳出来证明,可见是利税大户。”新浪网友“黑暗中展翅飞翔”说“乌梁素海到底是被什么污染的呢,这个就不需要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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