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5月29日专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两年,重庆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和原件审核制度,积极支持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较好地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为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重庆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将贷款首付由30%降低到20%,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并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可贷额度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并延长至退休后10年。
针对过去住房公积金发放速度慢的问题,重庆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模式,将住房公积金中心“先审后贷”的发放方式调整为“银行先审先贷、住房公积金中心再审清算”模式,提高了贷款发放速度。
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和发放贷款552亿多元,占累计缴存总额的98.14%。今年前四个月,重庆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0亿元,参与支持职工购房160万平方米。
在满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消费的同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去年,重庆市已将3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重庆市将在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备付金留足的前提下,继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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