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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街道书记被控挪用亿元公款 酷爱翡翠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11:14  新快报
  ■郑年胜法庭受审。通讯员欧伟平/摄   ■郑年胜法庭受审。通讯员欧伟平/摄

  ■新快报见习记者 曾春花 记者 李咏祁 通讯员 佛法宣

  ●郑年胜曾任禅城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酷爱陶瓷翡翠,羁押期间写下20多页关于翡翠鉴定提纲

  ●曾掷200万元给情妇在成都买房买车买首饰

  涉嫌挪用上亿元公款,受贿人民币2510万元,花200万元给情妇买房买车,借着艺术之名疯狂敛财……原禅城区委常委、前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从一个副处级干部,沦落为阶下囚。前日,戴着黑框眼镜、穿黄色囚服的郑年胜在高明区法院受审。审判持续一天,未当庭宣判。

  挪用公款

  检方指控,2011年5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名镇管委会主任的被告人郑年胜,与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铁兵(另案处理)合谋,决定将沿海公司与管委会下辖的佛山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中,专项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的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挪作他用,谋取非法利益。

  5月13日,郑年胜利用其管委会主任的职权,帮助刘铁兵将上述1亿元资金划入广东×国际旅行社的账户。其中,6000万元供该旅行社进行营利活动,由该旅行社支付郑八个月共计300万元的利息,3000万元由刘铁兵个人使用,1000万元预留给刘铁兵使用。

  郑年胜:1亿不属公款

  郑年胜供述称,沿海集团和祖庙街道合作进行古镇项目的开发,并于2011年1月至3月分别与古镇公司签订了佛山名镇投资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佛山名镇三旧改造及安置房建设合作协议书、佛山名镇安置房共建安置协议书。在第三份协议书中,约定由沿海集团先拿出3亿元来投资,由佛山名镇管委会共管,用于佛山名镇项目的动迁安置。

  郑年胜称,当时这3亿元约定是用于佛山名镇项目动迁及安置工作。2011年“五一”期间,郑年胜向刘铁兵提出,名镇管委会共管的3亿元资金放在共管账户里,利息很低,不如拿出来作其他的投资,等需要用的时候再拿回来。作为名镇管委会主任,郑年胜对这3亿元的划拨具有审批权,双方对其中的1亿元资金提前解除了共管。

  “起诉书提到的事情跟我经历的事有出入。”郑年胜认为,被指控为挪用公款的1亿元款项属沿海公司所有,沿海公司也不是国企,有权支配这笔款项,自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公诉方:资金一划入即是公款

  公诉方称,郑年胜所挪用的1亿元资金系公款。刑法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使用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回归到本案,管委会、古镇公司及沿海公司的相关协议证明,沿海公司汇入古镇公司账户的3亿元资金属于双方共管的专项资金,用于与名镇有关的拆迁、安置方面,不得挪作他用。古镇公司是国有公司,这3亿元存入其账户内,其负有这3亿元资金的管理权,因此,从资金划入的那一刻起,这3亿元就已经是国有公司管理下的公共财产。

  受贿

  检方指控郑年胜受贿涉及的款项总共有三笔,郑年胜表示没有意见,但对受贿的部分事实予以否认。

  第一笔

  检方指控,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使郑德茂顺利得到陈村镇庄头村800余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同时,郑年胜还积极为郑德茂招商引资。为此,2005年12月,被告人郑年胜向郑德茂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郑德茂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将钱汇入某国旅旅行社的账户。

  郑年胜认为郑德茂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并非自己一手造成,而自己并没帮助其招商。对于1200万元的指控,郑年胜称“没有意见”。

  第二笔

  2011年2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广东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斌许诺,可帮助其将季华路旁的“顺德公”地块连片开发,并且提高该地块的容积率。为此,2011年3月至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叶×斌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钱汇入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曹×花及陈×云的账户。

  对于这项指控,郑年胜首先否认了是自己索要,他说,自己并没有帮助叶×斌获得“顺德公”地块的连片开发权。而“连片开发”、“提高该地块容积率”也并非叶×斌提出,而是自己在祖庙街道的施政要求。

  公诉人认为,尽管郑年胜对向叶某索贿900万元存在诸多辩解,但叶×斌证实,郑年胜向其承诺,帮助其将顺德公地块与周边地块连片开发,并提高容积率,其迫于郑年胜的身份和影响力,向其行贿900万元。叶的证言与郑年胜的供述相互印证。此外,证人蔡某、向某的证言证实,按照叶×斌要求,转账到佛山一家翡翠珠宝有限公司。翡翠珠宝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证实,按照郑年胜的安排,收取了上述900万元。

  第三笔

  检方指控,2011年6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因其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使刘铁兵获得3000万元资金的使用权,刘铁兵许诺支付郑410万元好处费,并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元汇入钟名琛、景德镇×大酒店及景德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

  郑年胜称,刘铁兵没有许诺给自己410万元。至于160万元中,有60万元是刘铁兵让他帮忙买瓷器的,其他100万元是给一个叫周某的画家到北京办画展的。

  【庭审现场】

  回顾调查过程被告一度哽咽

  “几个事实里,有很多我没有做过,因为在调查阶段我画了押,我现在说不清楚。”庭审上,郑年胜回忆起当初纪委调查的过程,一度言语哽咽。

  在最后陈述中,郑年胜说,当年没人接受“古镇”项目,而自己在任古镇管委会主任的数月间,该项目已没有运作资金,自己在筹备岭南天地南门楼项目中也是一心一意工作。“要我去哪,我就去哪,澳门也没去过。”

  “其实我并不贪。”最后,郑年胜一顿一挫地说道,主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中断了郑年胜的陈词。

  【起底】

  花200万

  给情妇买房买车

  公诉人在证言阶段提及,郑年胜将一部分所得赃款共约200万元,给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供她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

  根据证言,郑年胜向郑德茂索要了1200万元好处费,其中约有200万元,用于给情妇唐×淑在成都购买房子,其中70万元买了车,剩余用于其他开销。郑年胜在接受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时坦白:“到现在为止,我一共收取了差不多400万元的利息,一部分用来买了翡翠还有其他开销。约200万元给了唐×淑,用于在成都买房和其他日常用途。”

  而唐×淑的母亲袁丽(音)也在证言中承认,“2008年,我女儿介绍郑年胜给我认识,后来听女儿说,郑年胜划了200万元到她账户上,给她买房买车。我还用剩下的钱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

  酷爱翡翠陶瓷

  颇有造诣

  郑年胜在陶瓷和翡翠方面颇有造诣。在南庄羁押期间,他写了20多页的翡翠鉴定与价值鉴赏的提纲,在被抓之前,他的办公室里还摆有景德镇陶艺大师赠送的一些作品。目前这些材料已被检察机关没收,他当庭请求将此部分关于陶瓷和翡翠的资料发回个人。“我犯了错,也涉嫌犯罪。现在犯了错,可能这些东西都没有了。”他略带伤感地说,“我还有两本书没有出版,是关于翡翠鉴定和佛山陶艺发展史的,属于我的血汗。书若没出版是遗憾,所以请求法官满足我这个愿望。”

  祖庙街道一位官员也证实,郑年胜酷爱瓷器,对瓷器很有研究,甚至有些痴迷。还曾在石湾的陶瓷文化节讲解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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