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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称高速收超时费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 07:30  京华时报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竟要缴纳385元,名目为“超时费”,引起网友热议。近日,江西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称,没有收取超时费的规定。

  ■体验

  服务区过夜费用×10

  针对网友和货车司机所反映的情况,记者从九江上昌九高速,在庐山服务区休息了12个小时,第二天在新祺周收费站下高速,被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时”,需交“超时费”。 

  工作人员称,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按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算,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这名工作人员称记者所在车辆超出9小时,则需除过路费40元之外,再交“超时费”360元,共需交费400元。记者表示因为不了解规定,能不能少收点。通过10多分钟的交涉,该收费员最终没有收取所谓“超时费”,只收了40元通行费。该工作人员的理由是:记者所在车辆三个月内没有特殊情况,所以这一次超时可以免除。 

  当记者询问为何没有相关提醒时,工作人员表示下高速到收费站就自然知道是否超时。并表示,一般私家车超时情况较少,所以不清楚者多,但总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都清楚。“你们在服务区无论如何也要留个证明,买个早点留张收据也好,这样能证明在服务区待过。”

  ■调查

  担心超时司机疲于赶路

  在南昌洪城大市场内的物流中心,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几乎都听过或遇到过收取超时费,江西、福建、河北、内蒙古等国内十多个省份都存在这一情况。 

  来自安徽的李师傅和妻子合开一辆货车。李师傅曾在福银高速江西境内被要求交过“超时费”。“因为太疲劳就在服务区休息了一小时,下高速时才发现,原本只要160元过路费要我交320元,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超时费’。” 

  李师傅介绍,从南昌跑山东单趟收入为2400元,扣除约1000元柴油费、1000多元过路费,能拿到手上就只有400元不到了,如果再被收“超时费”,压根就没什么赚了,“所以很多司机往往再疲劳也不敢在服务区多休息,担心要‘超时费’,再累硬着头皮也得往前开。” 

  李师傅说,缴费后收费站开了两份收据,一份是过路费收据,一份是超时费收据。但超时费收据没有特别注明,与过路费收据一样。另有被收取过“超时费”的司机表示,超时费直接归入过路费中,开一张收据的情况也有。 

  多数货车司机表示,国内收取超时费的省份沿路都没有提醒一段路要在多久内走完,让司机心里没底,只能选择不休息或少休息。

  ■回应

  收超时费行为违法

  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周剑光称,江西省内高速公路从来没有“超时费”这一说法。周剑光表示,一些大客车和货车因为常跑高速,会采取各种手段逃缴通行费,逃费的主要手法有换通行卡、套牌换卡、倒卡等。如换卡为甲车与乙车分别从高速的两向对开,途中交换入口通行卡,再到对方入口邻近的某一收费站缴费离开,这样就少交了大半路费,而逃费车辆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目前查到的大部分有超时行为的车辆都被系统监控证明存在逃费行为。”周剑光说。     北京大成(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强认为,收取“超时费”绝对不是打击“换卡逃费”的最好办法,而如果误伤了真有休息餐饮需要的司机,不仅涉嫌不当得利,还属于滥用职权。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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