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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炼油厂污染致居民喉咙发痒 官方称已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6日 10:40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微博)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杨高宇) 近日,一名河南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兰考县南彰镇小炼油厂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村民普遍反映气味刺鼻难闻,口干舌燥,少数人喉咙发痒。”昨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就此回复,经查,南彰镇共有七家小炼油企业,这七家企业都无厂名,主要生产原料废旧轮胎、废旧塑料,产品为油,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目前,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已提请兰考县人民政府对上述七家小炼油企业依法实行关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请您百忙之中查看,该炼油厂位于兰考县南漳镇宋庄村北地,在村子十字路口,就是有变压器那里往北一直走出了村就能看到。该厂2011年春季建成生产,主要以旧轮胎来提炼沥青,露天生产。村民普遍反映气味刺鼻难闻,口干舌燥,少数人喉咙发痒,沥青是有害化学物质,曾有人举报过,起初南漳派出所来调查过,再后来县里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没结果,因为人家原来在县公安局上班把关系早打通了。今年别的村又有新建的南漳镇的李家滩,五里河,后城子村都有炼油厂,已经形成个小的产业链。望省里能够为民做主,给村民一个交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4月25日接到省环保服务大厅转交南彰镇小炼油污染严重影响生活批示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于当天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主要领导带领相关执法人员与南彰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逐个对七家小炼油进行展开调查,经查,南彰镇共有七家小炼油企业,分别是:南彰镇胡里刘培功炼油点、宋庄宋趁丽炼油点、宋庄胡朝炼油点、李堡李合聚炼油点、李家滩李等信炼油点、李家滩庄胜利炼油点、南彰镇代李陈炼油点,这七家企业都无厂名,主要生产原料废旧轮胎、废旧塑料,产品为油,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兰考县环境保护局提请兰考县人民政府对上述七家小炼油企业依法实行关闭。要求七家企业于2012年5月20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你好!信阳市天目山(坐落于邢集镇罗楼村)旅游区开发需要占用宋庄村民组的可耕地,占用70年,开发商对农民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青苗补偿费不合理,宋庄村民组群众的最基本得生活没有保障。中国绿化基金会到此地考察距今也有一年多了,虽然开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相继进行着~目前最难办又急的问题是:可耕地大面积占用,宋庄村民组的农民今后的生活得不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望省委书记你关注下宋庄村民组的意愿!即能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大发展又能让宋庄村民的群众得到更大利益!为中原经济区奠定基础!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2年1月20日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信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平桥区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平桥区调查,天目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位于该区邢集镇罗楼村宋庄组、陈庄组。根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邢集镇罗楼村耕地价格为22000元/亩。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文件中“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规定,最终以17600元/亩的价格支付给被占地农户,征用土地期限为70年。2011年1月22日,罗楼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对天目山生态旅游开发范围和征地等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参加会议的38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全票通过,并讨论通过了《天目山生态旅游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宋庄组有34户群众在《协议书》上签字(该组共48户群众),陈庄组绝大部分群众在《协议书》上签字并领取了前期补偿款。2011年春节,以冯铁良为代表的宋庄组部分外出务工村民返乡,要求参照外地标准提高补偿,并提出其它附加要求为自己争取利益。在其要求未得到满足之后,便以人身安全等形式威胁其他群众不准在正式合同上签字,致使征地工作停滞。鉴于此,邢集镇天目山生态旅游开发协调小组将继续深入基层,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尽力取得群众支持。同时,对少数无理取闹群众进行教育,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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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

  我们购买息县锦绣花园15号楼,房款已交了3年,但是至今开发商仍未动工,我们已多次和开发商和县里相关部门沟通,仍然没有结果啊,我们27户已交房款100多万啊 ,县里的不作为,和开发商的蛮横。我们没有办法,我们急需房子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2年2月15日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信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息县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息县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07年11月26日,郑州宇鑫博置业有限公司依法竞得豫南微粉厂整体资产,由于纠纷造成部分土地资产无法移交。网民所反映其购买息县锦绣花园15号楼住房所处位置,地处有土地权属争议的“时家农机”用地范围内,因土地权属纠纷至今未动工建设。目前,郑州宇鑫博置业有限公司正在与预订锦绣花园二期15号楼住房的25家购房户协商,将他们预购的房屋异地安置到已开发建设的锦绣佳苑。县委已责成县住建局对郑州宇鑫博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住房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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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

  您好。我们是信阳市羊山新区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我们作为信阳市第一批村官来到基层,四年来,我们努力工作,任劳任怨,凡是别人不干的活都安排我们去干,可是四年来,我们的工资待遇还是那么低,如今物价飞涨,我们都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寥寥的工资糊口还不够,更何况成家。每个月,我们的工资都会被扣去将近一百元说是办理保险,但实际上我们什么保险都没有,我们看病吃药都是自己解决,当时政府的承诺都没有兑现。我们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看到我们的来信,解决一下我们这群人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2年2月15日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信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市委组织部调查,“中央财政为每名大学生村干部每年补助1.5万元”,对象是指纳入中央选聘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目前全省在岗大学生村干部3万多人,其中只有少部分系中央选聘计划内的大学生村干部。2008年以来,信阳市分三批共选聘大学生村干部2212名,纳入中央选聘计划的仅有190名,约占8.6%。我市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参照全省做法,将中央选聘计划内的补助资金平均分配给所有大学生村干部,避免出现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以保持队伍稳定。目前,全省没有统一规定大学生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鉴于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助较低,市委组织部已多次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建议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省委组织部答复正在同省财政厅协商,近期将出台全省统一标准,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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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

  自2009年至2011年,林州驾校被林州市交通局非法承包给李XX个人,2011年底,驾校被收回,而遗留下的三千名学员没有被一起移交,李XX个人不具备培训,预约资格。大量学员不能预约考试,收回的林州驾校不办理原学员考试,就是办理也是极少,还有200余人被收钱后,什么考试手续都没有,都被骗了。卢书记望你管管这个事吧,让我们尽快考试,领到驾照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林州市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07年,林州驾校由本单位职工承包经营。2010年,该校原址土地被依法征用,教练场被拆除。2011年11月,林州驾校建成新教练场,并投入使用,原招收学员仍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训练,并统一办理预约考试,但由于公安部门分配给驾校考试名额有限,造成报名考试学员积压、预约考试难度较大问题。目前,安阳市机动车驾驶人中心考场林州分考场已建成,林州市公安部门正在协调运行时间。待考试场地投入使用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学员考试难问题。

  在调查中未发现您反映的“200余人被收钱后,什么考试手续都没有都被骗了”的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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