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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管局称购房奖励未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 11:47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杨晨 孙玉   

  一则购房奖励通知,将扬州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5月7日,扬州市出台购房奖励政策,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最高奖励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然而,相关通知很快从扬州房管局官网上消失,外界纷纷猜测地方楼市新政再次出现“一日游”的现象。8日,扬州房管局出面回应称,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奖励新政未被叫停或取消,并又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

  扬州房管局表示,此次出台《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扬州房管局称,目前部分媒体对文件精神存在错误理解,首先是对成品住房的概念,部分媒体错误理解为所有住房,此次奖励的对象仅为成品住房;其次是奖励幅度,部分媒体错误地写成购房金额的4%~6%。

  此次奖励政策是: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实际上,目前市场上对“扬州购房奖励政策”的质疑主要在三个方面:其一,扬州奖励的对象并不局限在“首套购房者”上,而是扩大到了所有新购成品房;其二,只奖励新购成品房,而二手房存量房地产市场却不在奖励范围内;其三,奖励的对象扩大到了包括144到90平方米之间的户型,被指违背了国家的调控精神。而对于这三个关键的“疑点”,扬州市房管局并未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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