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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陈齐 实习生 洪芝杰
称与国家楼市调控政策不违背
5月7日,江苏扬州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合同款千分之六。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扬州房管局回应媒体称,此举仅针对精装房,与国家房地产各项调控政策并不违背。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该政策能顺利执行不被叫停,则意味着地方政府新一轮放松调控行动的开始。
购房按面积可获4‰-6‰奖励
通知显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按照扬州现在的大致房价,以一套100平方米、总价为80万的成品住房为例,根据新规购房人将得到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即4000元。根据该通知,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业内人士判断,鼓励居民买房或跟当地楼市低迷有关。根据扬州房管局官网显示,1-4月,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9%,住宅成交2501套,同比下降37.11%。
扬州房管局:只为加快精装房建设
该政策发布后,引起巨大反响,8日下午,曾有媒体报道,迫于舆论压力,扬州房管局网站上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已在下午被删。5月8日17时,记者再度打开扬州房管局网站发现,该奖励通知再次出现在首页醒目位置,与此前的通知相比,该通知新增了解释部分内容,称出台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至2015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
该局回应称,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4号),要求扬州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并要求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而目前扬州市成品住房占比明显偏低,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此次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观点
若不被叫停意味调控开始松动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目前扬州出台这样的救市政策并不合时宜,而且按房款给予奖励,等于当地政府变相在补贴开发商。韩世同认为,从奖励的幅度来看,对市场的直接作用并不大,但会从心理上影响购房者对于政府调控楼市的看法。他表示,这样的政策有很浓厚的救市味道,在目前的敏感时期出台并不合适,被叫停的风险也较高。
方圆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邓浩志也表示,和近期各地放宽首套房贷不同,此次扬州出台该政策,并不仅针对刚需买家,可视为明显的救市举动,是又一次地方政策与中央调控意图背道而驰的行为,非常大胆,所以被叫停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不被叫停,则可能预示着新一轮调控放松的开始。
链接
约30城市微调楼市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自2011年下半年来,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成都、厦门、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长春、芜湖、广州从化、马鞍山、沈阳等约30个城市出台了楼市微调政策。通过土地出让、房源解禁、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环节,刺激楼市成交。从目前情况看,对于地方政府幅度不大的“微调”中央政府多采取默许态度。但像芜湖、佛山、上海等城市涉及变相松动二套房限购等明显托市行为,政策出台几天后就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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