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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用户可自主选择分时电价 用电超过首档涨3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8日 08:33  信息时报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廖喜张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岳佳综

  广东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6日下午在广州珠江宾馆召开。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了两套听证会方案,拟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试行阶梯电价。其中,方案一实行全年统一的电量分档标准,首档电量为210度;方案二将区分夏季标准(5月~10月)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两种情况,夏季首档电量为240度,非夏季170度。

  在方案中还提及,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制定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另外,对于低收入群体将给予每户每月15度免费优惠。

  方案1

  第一档电量210度

  根据电量分档80%和95%的覆盖率指标。

  第一档:每户每月0~210度,不作调整;

  第二档:每户每月211~43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每户每月431度以上,每度加价0.30元。

  优缺点:节能导向明确,但没有考虑我省夏天炎热,季节性用电差异较大的情况。

  方案2

  第一档电量夏季240度,非夏季170度

  为体现居民用电的季节性特点,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根据对我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月~10月的用电量相对较高,这一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的阶梯电价执行非夏季标准。按照电量分档80%和95%的覆盖率指标。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每户每月0~240度,不作调整;

  第二档:每户每月241~6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每户每月601度以上,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月)

  第一档:每户每月0~170度,不作调整;

  第二档:每户每月171~4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每户每月401度以上,每度加价0.30元。

  优缺点:该方案考虑了居民不同季节的电量差异因素,但节能减排的约束效果相对较弱。

  特别提醒

  自主选择分时电价

  根据方案,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制定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由居民自主选择是否执行。

  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为1.65∶1∶0.5。

  高峰时段为

  (14:00~17:00;19:00~22:00 )

  平时段为

  (8:00~14:00;17:00~19:00;22:00~24:00 )

  低谷时段为(0:00~8:00)

  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方案影响

  5个城市居民电价降低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广东省各市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所不同,特别是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偏高。为体现公平原则,逐步实现全省居民电价的统一,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将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经统计,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实施范围为“一户一表”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指导意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经测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户的提价水平分别为4.43分和4.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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