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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 04: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深圳4月12日电(记者吕绍刚)今日,深圳市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在全国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这被视为深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指引对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在全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按不同银行类别进行了区分要求:国有大型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10%,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20%,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30%,农村商业银行不低于60%,村镇银行不低于75%。这份指引的发布,也标志着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在深圳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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