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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直投试点有望获批重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 08:42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 高国辉

  “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又要重启了。”昨日,国内几家财经媒体传出消息称,央行和银监会正积极考虑将温州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个人直投试点已基本确定。据悉,上海、天津也已向国务院申报个人直投方案,有望与温州一同获批。

  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曾被冠以“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破冰之旅”的美誉。去年初,《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即高调亮相,但因国家外管局持有异议,该方案随后暂缓实施。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个人直投符合国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意图,投资于实体企业的规定亦有利于减小民资走出去的阻力。

  个人境外直投试点一波三折

  作为民营经济活跃,同时也是全国著名侨乡之一的温州,试图争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的冲动一直强烈。早在2010年,温州就开始进入方案申报阶段,并成立了由温州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领导小组。去年1月7日,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正式公布了《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

  若《试点方案》获批,温州将成为我国第一个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城市。按照温州市的规划,2011年为方案实施阶段,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但就在各界对温州个人直投试点翘首以盼时,《试点方案》却因“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此后,温州个人直投试点渐渐匿迹于公众视野。

  据媒体当时报道,外管局担忧《试点方案》可能成为海外热钱的涌入渠道,从而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温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周小平表示,将根据决策层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予以修改完善,但改革的方向必须坚持。

  在沉寂了一年有余之后,本月20日,“2012年温州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出消息称,中央已基本确定温州为个人境外直投的试验区域之一,上海亦有望同时获批。

  温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认为,温州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具有较好的条件基础。“温州经济发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潜在市场需求巨大。同时,温州具有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且按照《试点方案》,风险可预测可控制。”

  《试点方案》规定,试点期间,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且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另外,温州还将为试点建立个人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动态管理。

  万亿民资渴求海外投资渠道

  温州市商务局透露,《试点方案》目前经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审核后,已报国务院待批。商务局正不断充实拟开展个人境外投资的项目数据库,同时,温商融资担保公司已组建完成,温州市海外投资服务中心筹备工作也在有序展开。

  作为《试点方案》的起草者之一,周小平指出,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有利于嗅觉灵敏的温州商人把握全球商机,而金融危机为温州民资介入海外直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012年温州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年,温州境外投资额5352.7万美元,外汇资金汇出2139.04万美元,人民币境外投资176.7万美元,对外担保450万美元。2012年,温州市新批设立境外机构(企业)21家、增资4家,中方投资总额6677万美元,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4455万美元,同比增长169%。

  但囿于政策限制,内地居民不得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且每年换汇额度仅为5万美元。这极大地抑制了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海外的冲动,坐拥万亿元民间资本的温州更只能“望洋兴叹”。

  “其实温州个人通过非规范渠道获取外汇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一直存在。”温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坦言,“目前,个人境外投资尚无具体操作办法,因此一些个人除通过非正规渠道对外直接投资外,部分个人投资者无奈‘变身’通过设立公司对外投资。”

  “个人境外直投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合法合理走出去,促进温州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并为国家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试点经验。”温州市商务局在《试点方案》中说,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建立规范化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渠道,既有利于加强对个人项下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也有利于维护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并提升境内投资主体的国际竞争力。

  试点风险可控不会引发资本外逃

  知名经济学家,广东商学院院长陆磊昨日向记者表示,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是内地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个步骤,也是一个必然趋势。“就在上个月,央行撰写的一份报告明确指出内地加快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基本成熟。”

  “以前,具有政府背景的一些国有企业走出去时遇到很多障碍,甚至投资巨亏,使得大家对国企的境外投资颇有微词,这次鼓励自然人走出去,阻力就小了很多。”连平分析说。

  “和以往相比,探索试点以个人名义对外直接投资在政策上有所放松,而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逐步实现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改革的基本意图。”连平认为,今后,国家外汇管理改革的路径可以更宽,境外投资也要进一步放开,包括允许个人直接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

  尽管各界普遍看好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但也有分析人士担忧,在温州民间资金链极为脆弱,频现跑路事件的背景下,试点个人海外直接投资会否引发资本的疯狂外逃?令剑走偏锋的温州民间资本雪上加霜。

  陆磊认为,决定一国资本会否外逃的根本因素在本国宏观经济的健康程度和吸引力,如果经济基本面羸弱不堪,则资本外逃是存在可能性的,即便实施管制,也可以通过其他暗藏的渠道出境。

  而在连平看来,由于《试点方案》限定极为严格,个人只能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且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引发资本外逃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政府会对投资者境外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纳入试点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者主体进行资格管理,初期试点的规模也不会很大。”连平还指出,境外收购、兼并的难度较大,通过个人直投实施资本外逃的可行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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