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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出租维持现价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 06:3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栾晓娜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港口局了解到,油价上涨后,目前本市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仍维持1元,暂不作调整。与此同时,本市公共汽电车和市内水路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客运行业,也将维持现有价格水平不变。

  燃油附加费暂不调整

  昨日零时起,汽油价格再次上涨,其中上海出租汽车普遍使用的93号汽油由原先的7.79元/升上涨至8.27元/升。此次上涨后的油价水平,已超过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1元所对应的7.22元/升的油价上限。

  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昨日对此表示,根据2011年6月听证通过的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规定,“燃油附加费”执行周期为一年,其间收费标准保持稳定。上海出租汽车运价上次调整是在去年7月9日,至今还不满一年,因此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仍维持1元,暂不调整。对油价超出7.22元/升的部分,由政府对出租车驾驶员给予临时性油价补贴,以确保驾驶员收入不受油价波动影响。

  去年7月9日起,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所对应的油价上限由此前的6.43元/升提高到7.22元/升。相关负责人当时在对这一联动机制进行解读时说,原出租汽车运价所对应的沪Ⅳ标准93号汽油6.43元/升(LPG为4.82元/升)为计收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当平均油价水平超过此标准时按上述规定计收燃油附加费,也就是按6.43元/升为基数,每上涨0.79元/升加1元燃油附加费,油价上升为7.22元/升加1元,8.01元/升则加2元。

  据强生公司的沈师傅介绍,他一般日行驶450公里,油费需要372.15元,若行驶500公里,油费则为413.5元;而他们份子钱每天360元左右,这是其从业以来首次油费超过份子钱。

  公交价格将维持不变

  油价再次上涨后,93号汽油已涨至8.27元/升,公共交通运营成本也将有所上扬。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昨日表示,本市公共汽电车和市内水路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客运行业,由政府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贴,维持现有价格水平不变,以保障市民出行成本不受影响。

  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昨天强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和水路货运行业,行业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运力调控,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并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依法合规增强经营者组织化程度,强化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手段,妥善化解油价上升可能带来的影响,促进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19日要求,为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防止连锁涨价,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暂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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