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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2号线广告经营权招标结果被宣布无效

  晶报讯(记者 黎勇)晶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昨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备受关注的武汉地铁2号线广告经营权招标“不要10亿要7亿”事件,经调查,被认定违反《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地铁集团据此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说,《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资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城市道路、公路、广场等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应当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拍卖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财政、交通等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查,《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处置方案未经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更未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据此,武汉市城管局已要求武汉地铁集团公司就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武汉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经研究,认为武汉地铁运营公司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目前,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仍在对该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今年1月12日,武汉首条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21个车站站内平面广告10年经营代理权面向全国招标,深圳报业集团报价10.1888亿元,其它两家公司投标报价在7亿元左右。结果,报价最低、没有地铁广告经验的省广股份以7.05亿元中标,报价比对手高出3亿多元、地铁广告经验丰富的深圳报业却出局,尤其是深圳报业在一些小项目上竟得了零分。此次招标遭到广泛质疑,并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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