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70平方米及以下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
【《财经》综合报道】 据365地产家居网消息,2012年芜湖楼市新政正式发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70平方米及以下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此外,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芜湖市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下列人员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按以下标准给予再补贴: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购房人,财政部门再按所购房屋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高级技师资格)的购房人,财政部门再按所购房屋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购房人,财政部门再按所购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外地人员在芜湖市区购买商品房,人均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准予房主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外地人员在芜湖市区购买45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通过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新政规定,已享受市政府以往年度及本意见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否则退回已享受的财政契税补助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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