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2月3日电 (陈庆芳 王海红 季正亚)记者3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按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结束。政策执行期间,该省共销售1188.6万台以旧换新家电,占全国销量的13%,目前山东已有近千万户城乡居民获得补贴29.14亿元人民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省自2009年6月起执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全面结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山东累计销售以旧换新家电1188.6万台,占全国的13%,直接拉动社会消费448.66亿元。五类产品中,空调最受欢迎,销量达315.84万台,占总销量的27%;其次是电视机、电脑,销量分别为307.86万台、293.25万台。其中,2011年山东省共销售以旧换新家电713.11万台,销售金额269.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64%;全年月度销量起伏较大,12月份高达148.67万台,超过全年销量的1/5。
据统计,自政策实施以来,山东已累计审核兑付补贴资金29亿多元(不含运费、拆解补贴),近千万户城乡居民从中受益。青岛、济南2市的补贴量均超过百万台。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积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在促进地区大型家电销售企业销售收入普遍增长四成以上的同时,还带动了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效益的大幅提高,促进了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网络的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山东拆解费旧家电957.55万台,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6.28万吨,总价值3.72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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