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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报:哈尔滨工商局整治电话资费系越权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10:42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据人民邮电报报道,针对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对市内电信企业的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月租费等“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人民邮电报称:“我们对哈尔滨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勇气和精神表示赞赏,但对其无视电信行业特性和法律政策环境,越权执法的行为表示惋惜。”

  报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属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各省区市由其派出机构——各地通信管理局进行监管。即使有用户对电信资费表示不满或投诉,按照现行法律和管理体系,哈尔滨工商局也无权“叫停”电信收费。

  人民邮电认为,哈尔滨工商局如果认为现行资费结构计费单位不合理,更恰当的做法应该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协商,推动法律、法规的修改,而无权擅自“叫停”电信收费。

  而针对以秒计费的问题,人民邮电报认为,之所以一直未能实行这一举措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

  报道称,多年来,行业主管部门一直在推动电信资费改革,引导企业推出固话套餐资费,其改革的方向是合理降低资费,计费更简单、透明。资费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价格的高低而不是计费单元的大小。计费单元越小、越精确,对消费者而言就越有公平感、透明感,但并非对消费者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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