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烂尾楼”中诚广场开始还钱
昨日,“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第一顺位执行款向债权人分配。刘冠南 穗法宣摄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周蓉 通讯员穗法宣 有“中国最大烂尾楼”之称的广州中诚广场(2006年后改名“中石化大厦”)债权分配有新进展。昨日,中诚广场债权分配大会在广州中院第一法庭召开,逾百名债权人参加2.382亿元债权的分配。
曾牵出黄松有杨贤才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规划建造51层,分A、B两座,造价20亿元,1992年动工。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中诚广场被称为“中国最大烂尾楼”。另外,因债权人众多,而且牵扯到不少港澳籍小业主的利益,十几年来引发的诉讼达300多起。2006年,中石化集团总公司出资约10亿元收购A座,改名“中石化大厦”。
2008年,中诚广场案的经办人、时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因涉受贿“落马”,牵出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后法院查明,杨贤才在中诚广场案中受贿100万元。
分配过程全程接受监督
据介绍,“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的分配工作将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房产进行安置、分配;第二阶段对变卖款进行分配;第三阶段对剩余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物抵债。而此次债权分配,是在房屋分配工作基本完成后,进行的第二阶段变卖款的分配。
具体来说,昨日主要是对第一顺位债权中持有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且不存在争议,以及无被扣留执行款的债权人进行的分配,共涉及105位债权人的117个债权,分配金额为2.382亿余元。
据悉,广州中院将贯彻依法公开的原则,本案的分配细则,各债权人的债权性质、顺位、债权金额及认定依据等有关本顺位执行的内容,全部在广州中院的网站上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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