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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实施首月广州工薪族400万人免个税

  另有5.1万个体工商户免缴个人所得税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报道:9月份,是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月;10月份,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月。这项减税政策到底给广州工薪一族带来多大实惠?在首个申报月结束后,实打实的纳税人减税受惠数据出炉。

  羊城晚报记者11月15日独家获悉,广州市地税局最新统计显示,10月份,广州全市共有402万工薪族申报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为0,占之前广州市工薪收入者总申报纳税人数的71%。10月份,全市征收个人所得税13.3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4%,与今年9月份环比下降25%;其中,全市征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9.8亿元,比今年9月减少5亿元,下降33%。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同时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到3%。

  由此,广州全市10月份有402万工薪族申报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为0,而9月份这一人数为284万人;实际缴纳税款纳税人为162万人,比9月份276万人减少114万人,纳税面缩小41%。

  这一减税政策还惠及广大个体工商户。广州市地税局介绍,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广州市大幅降低了各行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约有27万个体工商户不同程度享受减税优惠。同时,对月营业额(销售额)未达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确定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因此,广州市约有5.1万个体工商户也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0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21.8%。

  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看,10月份,全国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下降幅度在2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9个,广东占据一席,其他是青海、陕西、贵州、辽宁、黑龙江、山东、宁波、广西;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降幅度在20%以上的有7个,广东也位列其中,其他是甘肃、青海、江苏、天津、河南、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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