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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收费公路收费站间距须大于50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6日 19:31  《财经网》微博

  【《财经》综合报道】 山东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了第二阶段《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山东将调整撤并普通路桥收费站点,相邻收费站间距小于50公里的限期撤并。

  《方案》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行为、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逐项整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首先规范完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期限超过25年、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形成统一意见,报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清理方案。

  《方案》明确,进一步调整撤并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对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的,限期调整收费站点位置或撤并相关收费站点,使收费站点间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根据最新下发的《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山东省政府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及收费公路管理运营单位于11月30日前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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