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海10月11日电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便民新举措: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两年以上且缴存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职工,从本月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最高额度为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或一方)缴存余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且不能超过上年度还贷的本息总额。如果在提取公积金后连续出现两期(含第二期)逾期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取消下一年度提取还贷申请资格;如果连续出现三期(含第三期)以上逾期还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取消贷款期间提取还贷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到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乌达、海南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证明书》,并持身份证、还款存折等证件或资料办理提取手续。(阿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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