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2011年成品油价格首次下调 > 正文
河北新闻网10月8日讯 (河北日报记者 马建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10月9日零时起降低成品油价格。河北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335元调整为9035元,每吨降低30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485元调整为8185元,每吨降低3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这次降低汽、柴油价格后,河北省90号汽油每升由原来的6.97元降至6.74元,降低了0.23元;93号汽油每升由原来的7.52元降至7.27元,降低了0.25元;97号汽油每升由原来的7.94元降至7.69元,降低了0.25元;0号柴油每升由原来的7.33元降至7.07元,降低了0.26元。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680元和78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280元和7430元。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省发改委要求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农业秋收秋种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
|
|